四川省攀枝花市林业局(汇总)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林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市林业局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2015年主要工作
1.1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市种苗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理。
(七)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全市森林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林业综合开发。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武警森林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负责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重大案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指导全市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负责权限内的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全面落实创森项目103个,“五创联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完成义务植树248.11万株。创森指标新增达标3项,历年创森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森林资源管护成效明显。不断强化以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重点的“三防”工作,全市森林火灾损失率为0.1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无松材线虫病发生。切实加强林地管理,深入开展全市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服务指导,协调办理省、市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规采集松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脂行为。
(三)林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依托林业“两大工程”,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狠抓产业基地建设,米易县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通过检查验收,2015年度全市预计完成林业总产值30.8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达1857元。
(四)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编制完成《攀枝花市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稳步推进苏保区非国有公益林政府赎买,完成森林生态红线区划试点,积极推进盐边县林权抵押贷款省级试点。
(五)基础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和良种选育申报。2015年共培育鉴定和转化推广市级以上林业科技创新成果7个,正在实施项目16个,“攀核1号”核桃获得良种认定。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林业局为市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设有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科(攀枝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等11个内设机构。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攀枝花市林业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可按副县级干部配备;攀枝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按市委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5名。
市林业局为一级预决算单位,下属二级预决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森林公安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为市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疫站、市国营林场总场、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9106.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925.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81.1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与2014年17589.99万元,增加1516.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对攀枝花生态治理投入力度加大,对于林业发展不断加大的资金支持力度。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0494.50万元,其中:科学教育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2217.91万元,农林水支出760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0万元,其他支出4.80万元。当年年末结转和结余 8611.9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11448.84万元减少953.34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行业新开工项目较多且周期较长,当年资金已下达往往不能在当年完成支付,故支出总额有所下降。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黄牡丹培育等科研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96.6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经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2217.9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改革奖励资金、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及一次性安置人员五险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8.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7600.6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系统各机关在职人员、离退休工资、林业事业机构运行费、林业科技推广、石油价格补贴对林业的补助、森林防火及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等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支出4.80万元,主要为援藏干部及下乡挂职干部特殊地区生活补助。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7.0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3.81万元,增长83.46%,主要原因是因生态治理与创森工作日益受到重视,相关单位领导检查与考察交流工作日益增多,接待次数与人数均较往年增加近40%,且15年接待用餐标准按相关规定有所提高。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支出7.00万元,接待来攀工作组67批次,工作人员合计574人次。
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按财政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现主要是开支接待来攀工作人员的工作餐费用。具体开支内容例如:市林业局接待国家林业局专员办工作组考察工作用餐一次,金额0.13万元;市林业局接待省林业厅考察事宜工作用餐一次,金额0.08万元,市林业局接待川农大核桃产业调研工作用餐一次,金额0.08万元。相关接待工作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未有任何违规现象,且严格执行预决算相关规定,未有任何超支现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2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增车辆。
2015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1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型17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25.26万元,用于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保安营等重点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及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仅供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填列)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00.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林业局及各下属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支出合计91.87万元,其中主要为全市森林防火物资采购、行政运行办公用品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林业局及各下属单位共计国有资产15545.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60.25万元(车辆1000.51万元,房屋及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1959.74万元)。无大型设备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