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林业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4.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5.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6.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7. 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8.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9.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10.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1.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市林业经济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林业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围绕生态修复狠抓造林绿化。持续深入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快推进苏铁自然保护区矿山迹地植被恢复、干坝塘生态修复等项目,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抓好森林公园建设,推进森林小镇申报建设。用好用活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政策性资金,加强资金整合,突出项目重点,重点实施市区视野区、干热河谷区及主干道、河道两侧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推进乡村绿化工程,指导督促各县(区)集中财力物力打造生态修复示范点,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全力增加绿色总量,提高景观质量

2.围绕生态安全狠抓资源管护。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试点智能巡护系统,有效管护森林面积666.41万亩。以环保督察为契机,针对梳理出的各类涉林环保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整改,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强化四个意识,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积极争取落实四川省攀枝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

3.围绕富民创收狠抓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核桃为龙头,特色经果、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为重点的特色林业产业,完成新一轮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和省级考核验收,开展核桃、花椒提质增效行动,打造核桃示范基地。持续推进8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切实做好森林人家建设和培育,完成24星级森林人家的申报,集中打造一批森林覆盖率高、生态品质好、宜居宜游的森林小镇,深入推进森林村镇建设。

4.围绕激发活力狠抓重点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运行体制。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继续在东区、西区范围内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颁证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林业经营和补偿收益权担保贷款。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安排与使用效益挂钩的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探索建立体现林业项目特点的财政贴息政策,全面完成林业机构改革。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林业局下属8个单位,其中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攀枝花二滩森林公园、攀枝花金沙国有林场、攀枝花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攀枝花市林业执法稽查队和攀枝花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林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96.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6598.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27.22万元,占98.9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万元,占1.08%;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65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8.641万元,占95.31%;项目支出309.58万元,占4.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98.2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27.2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6527.2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712.34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527.2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712.34万元,主要是国有林场改革,金沙国有林场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等费用、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7.22万元,占98.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761.4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6.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21.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513.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林业科技推广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3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机关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不足部分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79.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补助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06.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26.4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77.9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控制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50.87万元,2018年支出数增加114.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等费用的缴费基数调标。其中:

人员经费60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1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6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或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产业发展、重点改革等工作开展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持平。

本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5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辆,越野车16辆,其他车辆5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8万元,用于2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资源管护(如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试点智能巡护系统和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产业发展(以核桃为龙头,特色经果、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为重点的特色林业产业)、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林业局本级以及下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6.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3.56万元,增长34.0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机关本级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5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土地开发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用林业生态管理经费和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攀枝花市林业科技推广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用于弥补机关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不足部分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用于职工社会保险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控制经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市林业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 市林业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8. 市林业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1.docx

市林业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doc

市林业局部门预算表公开表(2019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