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科协是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国家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及产业化;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3、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政策,参与重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
4、搭建平台、借脑引智,凝聚高端人才,开展科学论证、科技攻关、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5、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6、管理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指导县(区)科协和厂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协等基层组织开展工作。
7、兴办符合市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 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向纵深发展。制订《攀枝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作好指标分解和任务下达,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2、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各类科普宣传活动31次,宣传活动到达17个乡(镇)、20个社区,发放科普宣传资料6.4万份、科普年历1000张、环保购物手袋800个、科普漫画扑克700副,展出主题科普展板130余块,受益群众6.2万人次。开展移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8次,2.3万名师生参观体验。举办“专家进校园”科普报告会5场,2000余名师生聆听报告。邀请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韩万斋、省反邪教协会专家黄瑜,前往机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攀枝花市技师学院、阳城社区面向师生和市民作专题科普报告。以讲授养生科普知识为重点,联合市图书馆学会,在杨家坪等社区开展“市民讲坛社区行”活动。联合市委防邪办,在各县(区)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反邪防邪知识宣传讲座和有奖知识竞答。
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搞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加大新项目培育力度。2016年,我市共有6个协会、2个基地、4名个人和3个社区获得全国、全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表彰,共获国家和省级奖补资金174万元。另还争取省级科普项目经费70万元,重点用于科普基础实施、科普示范区、农产品防伪溯源试点建设和科技扶贫等项目。
积极推进“银会合作”,服务“三农”,助推新农村建设。2016年,全市“银会合作”发放贷款共计116笔,发放金额6457.5万元,财政贴息25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市科协先后5次深入盐边县红宝乡中槽村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活动,会同市投促局邀请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核桃专家团队进村入户开展核桃栽培管理技术示范培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9名党员干部与该村12户困难群众进行结对帮扶。为帮助该村核桃产业规模化,市科协向省科协成功申报了“盐边县红宝乡中槽村核桃种植产业科普示范基地”项目,并争取10万元省级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帮助该村核桃种植产业发展。积极指导帮助该村干部组织种养殖大户谋划成立种养殖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目前已经获得批准成立。
3、提升学术活动质量,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实施学会助力创新工程,确定中心选题,邀请省内外相关学会、科研团队、资深专家来攀讲学指导,开展学术研讨和决策咨询,项目合作研发,继续打造以“攀枝花科技论坛”为代表的有规模、见成效、上档次、影响大的学术品牌。畅通科技工作者与党和政府双向互动稳定的沟通和联系渠道,着力提升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推进学会(协会、研究会)自身改革,实现转变观念、提升能力、承接服务、推动创新、着力发展、服务中心的目标。
全年共组织学术交流501次,交流论文1509篇,31277人次参加。举办学术报告会110次,7222人次听取报告;组织科技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1187次,交流论文541篇,参加人数1810人次,为科技人员吸收新观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开辟了广泛交流合作渠道。推荐5个项目参加四川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菁英大赛,4个项目获省三等奖,市科协获评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4、全面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和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参加第三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20项;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四川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创新实践活动,获一等奖18个,二等奖17个、三等奖11个,占全省获奖比例的21.62%,名列全省各市州前茅;金江中小学表队和仁和区四十九公里小学代表队在参加北京举办的第十六届中国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中获得金牌,市第三高级中学代表队获得银牌,为四川省和攀枝花争得了荣誉。
5、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力度,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专项扶持政策。做好已建工作站的项目跟踪和绩效评估。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工作站筹建,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攀枝花正德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大江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功获市政府批准成为攀枝花市第四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上述单位正在与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进行接洽,争取早日落实合作项目。此3家单位同时也被列为2016年度省级站的重点培育对象。推荐攀钢集团院士专家工作站、四川华铁钒钛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其中攀钢站已被省评审委推荐至中国科协。
继续在企业科技人员中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持续深入广泛开展。开展“讲 比”活动企业立项18956项,3840名科技人员参加,完成9044项,提合理化建议51789条,被采纳25340条,实现经济效益7.8亿元。攀钢(集团)矿业公司被评为全国“讲比”活动先进集体。4个单位和8名个人分别被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科协评为先进集体、创新团队、创新标兵和先进个人。
继续深入开展 “金桥工程”“四技服务”“厂会协作”,多渠道、多层次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全年,共立项“金桥工程”项目29项(其中11项报省科协登记立项),项目新增产值10.35亿元,新增效益9.7亿元,新增利税1.5亿元,节约资金0.87亿元。开展“厂会协作”项目53项,技术服务283项,提合理化建议13529条,被采纳合理化建议7932条,创经济效益3.9亿元。
二、部门概况
市科协机关:内设办公室、普及部、学会部、科教部4个职能机构;增设市金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办公室、市反邪教协会办公室。2016年机关年末在职人数12人、离休1人、退休19人(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管理)。
市科协下属独立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数为2个(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市科技馆)。2016年科协事业单位年末在职人数10人。
市科协下属事业单位因人员较少,财务未独立核算,与市科协机关合并执行行政会计制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统一按照财政预算分科目核算,市科协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合并作为单户上报决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科协本年收入合计630.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7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4万元,0%。
2016年市科协本年支出合计6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24万元,占88%;项目支出80.4 万元,占1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科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8.1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0.72万元,下降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科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58万元,下降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科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42.8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5万元,占14%;医疗卫生支出0.08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98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2016年决算数为9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5.73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 (项):2016年决算数为1.4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科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企业政策性补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科协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万元,下降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1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5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2台一般公务用车支出;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市十项规定,进一步缩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6万元,占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7万元,占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小轿车2辆、科普大篷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科普下乡、纲要工作督查、成员单位联系、接待来访院士专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1人,共计支出0.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科普活动接待基层工作人员支出1904元、扶贫帮困工作接待村社干部群众支出530元、学术及工作交流活动接待来攀调研组、专家和科技人员支出4278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科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66万元,比2015年减少51.76万元,下降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科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主要是用于必要办公设备的报废更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科协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银会合作、农村双创、电子科普屏建设、农产品防伪溯源、精准扶贫),涉及财政资金79万元,覆盖率达到99%。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指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指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除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科技馆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如上级科普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 (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除了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医疗经费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如离退休人员体检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