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纪委职能简介

  根据攀委办[2002]9号文件规定,市纪委机关主要职责是: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2、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其他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5、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协调工作;7、会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驻攀单位、县(区)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8、组织实施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9、负责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纪律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践性。毫不动摇保障“四个加快建设”,全力以赴助推“四区驱动”,旗帜鲜明维护市委权威,坚定不移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钒钛、阳光“两篇文章”。 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风气监督,使换届过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生动实践。

  2.持续强化压力传导,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责任全覆盖。深入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制度,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履职尽责。坚决把问责利器举起来、用起来,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实现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真落实。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查处公车使用“改头换面”、公款出游“声东击西”、收受礼金“瞒天过海”、检查考核“移花接木”等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绝不能让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死灰复燃。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以廉政扶贫助推精准扶贫。不断拓展群众监督渠道,重视群众监督诉求,推行“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建立“廉洁攀枝花”微信公众号。

  4.聚焦纪律从严执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律审查“六个转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突出“三方面人”,保持定力、势头不松、力度不减,定期立案查处一批、结案处理一批、问责追究一批、内部通报一批,持续发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明确信号。

  5.准确把握巡察定位,创新方式全面推进巡察工作。提高巡察政治站位,聚焦“四个着力”“六大纪律”,抓住部门和行业特点,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选好配齐巡察干部、全面推开巡察工作,做到“三个不打折扣”。把运用好巡察成果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中之重,明确整改责任,强化分类处置。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

  6.深入推进标本兼治,不断提升防治腐败的治本力。全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任务落实,加大惩防衔接力度,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财政资金监管、政府采购等领域系统防治工作。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抓好以案说纪,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实现纯正家风与优良党风良性互动。

  7.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双重领导体制,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从体制机制上激发内动力、凝聚正能量。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完成市本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持续深化“三转”,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8.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切实抓好教育培训,采取上级调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换届后新进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法规把握运用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围绕打造“阳光纪检”,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忠心为党、忠诚履职。坚持“刀刃向内”,坚决向体内病灶开刀,始终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4.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2万元。

  市纪委机关2017年收支总预算1284.6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纪委机关2017年收入预算12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4.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纪委机关2017年支出预算12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75万元,占87%;项目支出160.9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机关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4.6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4.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机关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4.6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02.49万元,主要是机关新进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增加和新成立市委巡察机构,新进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的增加及巡察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93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0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73.32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行(项)2017年预算895.03万元 。用于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纪委机关及市委巡察机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60.9万元,用于保障市纪委为完成日常办案工作而产生的交通费、特殊用房使用费、办案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办公楼安保运行维修护等费用。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支出(项)2017年预算100万元。用于市委3个巡察组2017年巡察县及市级部门(单位),产生的交特殊用房使用费、油费、办公费、巡察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9.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85.49万元主要纪委机关及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并轨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73.32万元。纪委机关及市委巡察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机关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3.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公用经费24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纪委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接待任务与2016年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会务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4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3辆,越野车4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在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用于保障纪委机关及市委巡察机构,公务用车保障纪律审查,作风巡查、部门巡察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机关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纪委机关以及市委巡察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3.7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02.49万元,增长2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纪委机关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纪委机关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9万元。

  附件:市纪委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