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3-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履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2015年工作重点是:以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公平、规范、便捷、科学”为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市管委会的各项决策措施,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个人贷款模式改革、完善内部制度体系、抓好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让公积金制度更加普惠于民。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06.4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6.42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管理费用支出。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基本支出483.58万元,是用于保障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职能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95万元,离退休费46.98万元、住房公积金35.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04万元,医疗补助1.88万元。
项目支出122.84万元,是用于保障公积金窗口服务、网络服务、“12329”服务热线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攀钢代办业务费50万元,聘用人员费用38.92万元,管理系统服务费8万元,光纤租赁费12万元,“12329”服务热线13.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