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防震减灾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提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领导和管理本辖区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趋势预测意见;组织开展震情跟踪,日常分析预报和重大地震异常的核实上报工作。
3、管理全市地方地震监测台网和观测台站,指导县(区)和企业的防震减灾工作。
4、组织制定地震综合防御对策和应急预案,参与震后重建规划工作,为市政府提供地震危险性决策意见;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
5、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划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6、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工作和震灾调查、评估、上报工作。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维护社会稳定;审核地震、防震知识科普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宣传报道稿件,统一宣传口径。
8、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
9、组织指导地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坚持防震减灾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主动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做好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和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科普宣传教育与新闻宣传等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和任务。
本年度统筹全市涉农资金,强力推进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改造;在全国首创地震安全示范医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多层次、多维度震情会商机制;在全省首创地震宏观异常专家判定制度,有力处置多次有感地震和地震网络舆情;在部分学校、宾馆及医院等人员集聚场所安装30多套地震应急装备柜,基本实现社区、学校、医院、影剧院、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荣获2017年度全省地震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地震台网运行第一名。
二、部门概况
市防震减灾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5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63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81万元,占98.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03%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64万元,占80.01%;项目支出126.11万元,占19.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2.8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02万元,增长6.8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0.02万元,增长6.87%,见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万元,占0.2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2万元,占8.15%;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3.68万元,占5.41%;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3.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6.89万元,占8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2017年无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1.52万元,支出决算数1.52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是市财政于2017年10月拨来挂职干部补助经费1.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决算数为4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7年无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是市财政于2017年5月拨来关爱儿童经费0.5万元。
3.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17年无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数为26.91万元,决算数为2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是市财政于2017年3月拨来市马兰山地质灾害治理经费20万元,本单位2016年结转马兰山地质灾害治理经费6.91万元。
4.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5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5.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6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项):2017年无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为23.00万元,决算数为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原因是四川省地震局于2017年5月拨来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23.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33.0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3.68万元,决算数为3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了其他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4万元,占9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9.67%。见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及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4万元。主要用于各监测点维修维护设备、开展短临跟踪工作、落实异常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8万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了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1人次,共计支出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及监测中心专家、技术人员来攀指导工作,检查安装、维修台站仪器设备、毗邻市州防震减灾局工作人员到攀开展地震应急协作交流、震情跟踪交流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5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及批次比上年略有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防震减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万元,比2016年增加1.57万元,增长2.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防震减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的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防震减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75.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中央专款,无非税收入征收、上缴事项。单位年初预算编制基础信息、预算方案报送及时,预算编制准确,报送的绩效目标完整、合理,已通过财政部门复核。至12月底,全年预算资金全部拨付完毕,执行进度达100%。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用“三公经费”弥补其他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用公用经费弥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按照《预算法》和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二是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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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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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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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对重点项目地震仪器运行维护费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震害防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二是细化项目支出内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地震仪器运行维护费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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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的生活补助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用于地震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1.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地震仪器运行维护、地震预警及烈度速报台点看护及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指地震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项):指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