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财政局职能简介。一是拟订执行攀枝花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二是研究、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省转贷的特种国债。三是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四是联系、协调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组织税政检查;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与地方税制改革,会同税务等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订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五是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六是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级医疗保险的政策。七是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集体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八是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管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九是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十是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十一是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二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财政局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努力完成收支任务。采取有效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完成市里确定的市本级财政收支任务。其中,非税收入完成110,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98,900万元。二是做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按照“两保一转”的保障序列,在合理安排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等行政运行支出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支出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方面的重点支出保障:(一)在保障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及时兑现各项惠民政策,全力推动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安排教育支出75,13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三免一补”政策,继续开展薄弱学校改造,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80万元,充分履行国家、省明确的社会政策托底责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3.安排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196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工作,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到460元/人.年。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安排科技文化支出15,064万元,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打造高水平文艺团体,丰富群众文化生活。5.安排城市建设管理支出48,567万元,实施城市数字化管理,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6.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9,622万元,继续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政策,完善农村公路体系建设,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全年安排公交财政补贴达到5000万元以上。7.安排节能环保支出3,927万元,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控,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环保项目实施,支持大规模绿化攀枝花、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行动,加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二)在扶持产业发展方面。 1.安排农业发展资金16,406万元,主要支持贫困地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种养业发展,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增强基层组织和公共运行维护保障能力。同时,通过统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2.安排工业和服务业发展资金4,730万元,主要支持钒钛高新区产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物流园区、阳光康养旅游等二三产业的发展。三是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一)落实财政扶持政策。1、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部署,解决供需结构性失衡,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继续实施“营改增”扩面、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大力实施财政金融互动,鼓励银信机构增加对我市基础设施、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领域的信贷投放。2017年全市特色农业保险总保费规模达900万元,并加大创业扶持,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贷款总额达4000万元。3、安排专项资金据实及时兑现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2017年安排兑现保障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3000万元,有效拉动城乡居民消费增长。(二)围绕攀枝花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产业发展基金,用好产业基金这一有效手段,支持攀西战略试验区、地方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基金支出体系。规范兴攀产业发展基金,完成2.5亿元得天产业发展基金筹建,设立钒钛产业发展基金,做好项目储备和推介;支持“6+2”产业发展和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将市水务集团纳入市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范围,并完成省属企业攀煤(集团)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7.25亿元主体工程项目改造。(三)多方筹集资金,全力保障我市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步伐。继续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市政务服务中心、花城新区医院、火车南站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支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项目,配合市住建局争取国开行等银行贷款资金15亿元,牵头做好棚改贷款资金的筹集及偿还等相关工作。四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改(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2017年度完成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加强年度预算间衔接,建立财政收支三年滚动平衡机制;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制定出台《攀枝花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出台《攀枝花市市级部门争取资金考核办法》,调动市级部门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尤其是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独立工矿区等方面的政策机遇,力争得到上级的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行抽查,抽查面达到5%;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检查面达到5%;做好全市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85%。(二)推动公务用车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做好法院检察院经费上划、资产上划和工资薪酬制度改革等财政职能工作。(三)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置换债券解决到期还本压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按期偿付付息资金,确保债务链的正常连接,确保市本级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局、ppp中心、票据中心、财政科研培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世界银行贷款办。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120.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3万元。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120.5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收入预算212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0.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212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32万元,占95.18%;项目支出102.2万元,占4.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20.5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0.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0.5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9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已移交社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9.28万元,占8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1万元,占11.7%;住房保障支出143.23万元,占6.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519.8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全年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5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开支35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生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93.2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大楼运行维护物业管理费62万元, 财政“大平台”及网络运行费30万元,财政工作会议费,1.2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共计10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75.0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和福利费共计11.11万元,退休费、医疗补助、遗属生活补助63.9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172.9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2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0.19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类人员经费1270.0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36.9,住房改革支出人员经费142.23万元
公用经费368.13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公用经费支出357.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支出11.1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外地来攀检查和工作调研次数和频率相当。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来攀检查和调研,以及各兄弟市州来攀调研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8.1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按规定减少了公务用车的持有辆数,今年还将继续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处室按规定外出主城区外开展检查、调研等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攀枝花市财政局以及下属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8.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9.55万元,增长19.3%。财政事务公用经费357.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支出11.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财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财政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2万元。
附件: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