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米易县法院单位预算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米易县法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米易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米易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米易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米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米易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米易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县委“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主动服务中心发展大局,着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坚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助力米易县勇夺攀西地区首个长安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守护米易绿水青山。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保护米易特色农产品品牌,依法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办理涉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行政案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优化助企纾困措施,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3、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抚养、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病有所治。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巩固拓展两个“一站式”建设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部分 米易县人民法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米易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95.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1495.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149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51万元,占90.1%;项目支出148万元,占9.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95.5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5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4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5.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9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43.62万元,占7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9万元,占9.35%;卫生健康支出102.55万元,占6.86%;住房保障支出109.45万元,占7.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95.62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日常运转、基本司法保障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公办案经费、人民陪审员经费、司法救助金、庭审直播网络技术服务费、政法专网租赁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的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3.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0.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7.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96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及统计单位来交流学习的接待事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74.96%。主要原因是我院收归市级统管,统管后预算口径改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6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96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执行工作、审判工作、司法保障、司法救助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6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米易县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9.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25万元,增长/下降6.56%。主要原因是我院收归市级统管,统管后预算口径改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米易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米易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米易县人民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48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善意文明执行:在涉企案件执行实施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理念,从法律角度对企业合法权益作出最大限度的保护,为经营状况良好或发展潜力较大的诚实守信企业延续经营、缓解压力提供有力保障。
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5、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枫桥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8、"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涵盖了我国目前经济生活的主要方面 。
9、"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0、两个一站式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附件说明: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