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简介。
负责处理全市受案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参与协调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突发事件;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任免、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报表报送;研究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的意见,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仲裁中长期规划。
(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重点工作。
1、继续按照四位一体的思路,围绕“和谐、公正”的目标,做好日常咨询接待和案件处理工作,全年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全年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
2、按照川人社办发[2016]169号文件要求,从1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仲裁机构同步启用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努力打造“智能仲裁院”、“数字仲裁庭”,力争再创建一个省级“示范仲裁院”,确保我市“示范仲裁院”建设率达到50%;
3、贯彻落实中发[2015]10号、川委发[2016]5号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文件精神,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力度,创新争议化解机制,筑牢群体争议防线,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不受影响;
4、全力以赴地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完成我院联系的贫困户脱贫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我市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专门机构,成立于2007年4月20日,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党政领导干部配备为一正(按正科级干部管理)。自2014年起,我院在岗工作人员11人(在编职工3人,系统内借用4人,聘用3人,系统外借用1人)。车编1辆,实有车辆1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44.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收入预算44.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支出预算4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万元,占66.57%;项目支出15万元,占33.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8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8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考调走一人;财政调减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0万元、占95.16%;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7年预算数为40.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确保仲裁调解业务开展,完成调解仲裁目标任务。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经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检查督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取证、开庭业务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59万元,下降49.8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