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市公务服务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或曾经担任过该级别职务的老领导的接待任务;
2.负责省部级领导或曾经担任过该级别职务的老领导的接待任务;
3.负责省级及以上的检查组、调研组、巡视组、督察组、考核组等综合工作组的接待任务;
4.负责友好地(市、州)主要领导、党政代表团的接待任务;
5.负责举办、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会议以及大型活动的重要来宾的接待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系统观念,形成“谋划工作在前,整体推动在后”意识。进一步注重研究把握公务服务的辅政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在前、干在前,特别是在攀枝花高质量推动“一三三三”战略的背景下,接待工作必须有更高站位、更大作为,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将积极主动谋划创新接待工作的方式方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通过一个个“小接待”,对外形成攀枝花良好的一个“大形象”,持续打造攀枝花接待服务品牌,以优质的接待服务能力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2.制定周密接待计划,进一步提升接待质量。要在现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精益求精,提前摸清接待任务细节,并根据领导和来宾的目的、规模及来访事项制定周密的接待计划,例如迎来送往的时间安排,酒店住宿和餐厅的预定安排等,特别是要针对不同的事项安排充足的人手,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不同事项间要更要注重转场的安排和协调,保证整个接待期间不同事项能高效开展。
3.加强对接协调,建立高效畅通的接待渠道。一是要与其他部门、县(区)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事前要及时与部门、县(区)对接,请部门、县(区)提供准确可靠的接待信息,信息的不及时以及内容的多次修改,都不利于接待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以“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由各自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相关事宜,并在接待过程中做到相关信息互通有无,行动协调一致,确保接待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充分发挥市公务服务中心在全市公务服务工作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到县(区)公务服务中心开展调研,交流经验、互促提升,并适时抽调县(区)优秀接待工作人员到市公务服务中心进行轮岗学习,推动全市接待工作“大格局”更加高效顺畅运行。
4.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接待品质。接待工作要顺应新形势,必须创新工作理念,提升接待档次,在“巧”上下功夫,领导和来宾到攀枝花,既有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实地考察等不同侧重点,也有日常生活、精神文化等不同现实需求。公务服务中心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提前准确把握客人在需求、性格、爱好等方面的不同特征,搞好人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让客人真正“带着目的而来,载着收获而归,怀着满意而别”。一是将重新对接待手册、餐桌卡、工作牌以及温馨提示卡等接待用品进行优化设计,并对工作着装统一规范,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接待形象与精神风貌;二是将攀枝花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三线精神、攀枝花历史文化等与接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来宾深入了解攀枝花的人文和经济发展,既丰富接待的文化内涵,又很好地推介攀枝花,达到接待和宣传的双重目的;三是立足乡土风味,指导本土餐饮行业,开发、研究新的本土特色菜品,通过菜肴让地方文化嵌入接待、让乡土风味融入接待,体现出我市独有的文化特色。
5.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建设。在新形势背景下,公务服务工作在促进对外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以及树立本地区良好形象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因此,提高接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造就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高素质接待队伍工作迫在眉睫。中心将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工作例会,总结前期经验与不足,不断完善接待服务工作,并适时邀请专业礼仪老师开展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人员仪容仪表、公务礼仪、乘车礼仪、餐桌礼仪等知识学习,全方位增强全市公务接待和服务能力水平建设。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公务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69.6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415.81万元增加53.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公务服务中心为新划转的预算单位,4月财务账正式从市机关服务中心剥离,1-3月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付的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增加1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加11.8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69.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6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5万元,占45%;项目支出260.50万元,占5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69.6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公务服务中心为新划转的预算单位,4月财务账正式从市机关服务中心剥离,1-3月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付的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增加1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加11.8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9.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公务服务中心为新划转的预算单位,4月财务账正式从市机关服务中心剥离,1-3月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付的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增加1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增加11.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30万元,占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6.19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4.91万元,公用经费115.39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卫生。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务服务专项工作的开展。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其他医疗支出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26万元、津贴补贴2.44万元、绩效工资33.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0万元。
公用经费11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3.0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1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8.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2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同时也保障公务服务专项经费的顺利推进。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公务接待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大型客4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接待任务、公务服务专项任务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均未作安排。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均未作安排。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公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26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60.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的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