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2-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1月的渡口市房产管理处,1999年12月经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9月,攀枝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市房管局增挂“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牌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房地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对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全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审核、审查物业机构资质,指导、监督规范其管理和经营服务活动;
(8)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保修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单位自管房地产的管理工作;对城镇私有房屋实施业务管理;
(13)负责房屋销(预)售管理和房地产广告审查备案工作;
(14)参与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社会低收入者住宅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房屋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房地产有关税费和征收管理工作;
(16)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17)指导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计划,负责房地产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18)参与住宅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全市城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拍卖条件意见及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工作;
(19)协助查处房地产违法违纪行为;
(20)负责局内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1)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业务工作:
在2016年度中,计划完成以下主要工作:一、积极推动房地产领域改革,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把“去库存”作为重要任务。二、努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三、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和贯彻能力,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开展。四、提高办事效能和为民服务意识,树立房管局窗口良好形象。五、坚持群众路线,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促进房管局各项工作再上新高度;六、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房地产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6.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86万元,专项支出1431.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公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产权登记、房产档案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挂市房地产档案馆牌子)、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公房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房地产市交易、房地产档案管理、维修资金预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主要用全市公房的维修维护。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与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房地产市交易、房地产档案管理、维修资金预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