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成都干部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承担在蓉攀籍离退休干部的接待服务及维稳工作。
2、联络、协调攀枝花市调蓉的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3、负责在蓉向曾经在攀工作的干部宣传介绍攀枝花,使之进一步为攀枝花建设和发展服务。
4、成立临时支部,接管小区住户党组织关系。
5、充分利用服务中心会议室、干部活动室、文体设施设备,为小区住户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协调西锦渡物业管理部门做好管理及小区房屋、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为老干部服好务”是服务中心的立足之本,一年来我们始终在干部职工中强化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出色的工作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形象。如: 为丰富西锦.渡干休所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在市委、市政府和成办的关怀和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开办了老干部活动室,订阅了大量的报刊杂志棋牌等学习资料和活动用品,让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项学习、娱乐活动。服务中心还创办了宣传栏,每逢节假日(春节、端午、国庆节)服务中心还与物业公司联合在西锦•渡成都干休所小区内开展节日联欢活动,让居住在小区的老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代行西锦•渡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西锦•渡”项目建设末期代建单位成都城投地产公司于2015年1月将成都银葵物业管理公司引入小区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对“西锦•渡”小区进行全面管理,服务中心义代行了业主委员会职责,主动找物业公司交涉,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3、督促土建、装修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年来服务中心把做好“西锦•渡”工程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工程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给物业公司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群发短信告知业主,对住房无论是土建还是装修存在的问题,都及时到物业公司前台进行登记;三是对公共区域部分存在的问题,由服务中心通知成都城投地产公司和监理公司督促其施工单位整改;四是针对有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由服务中心(大厦公司)致函给成都城投地产公司和监理公司要求他们督促其施工单位整改。各种问题需要整改的住户有289户,目前共处理了211户,未处理78户。
4、做好“西锦•渡”项目维修资金缴纳的维权工作
按照大厦公司与成都城投地产公司、四川双联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三方合作协议”和“三方补充协议”,大厦公司已经按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照三方约定,“西锦•渡”项目房屋维修金应由投资方缴纳,但对方一直用各种理由、借口予以推诿,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一年来大厦公司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最终第三方不得不按照约定,向成都市房管部门交纳了应由开发商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成都干部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服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97.4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9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43元,为100%;无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服务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3万元,占72.29%;项目支出27.00万元,占27.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43万元。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了1.06万元,主要是2016年7月职工工资普调使工资标准提高,项目支出(业务运行费)减少了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61万元,占8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元,占7.57%;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占5.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主要用于在蓉攀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维稳、慰问、应急等工作。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57.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管理人员的工资、保险及日常单位运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7.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所承担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5.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3万元、津贴补贴2.22万元、绩效工资24.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8万元、退休费0.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48万元、住房公积金5.45万元等。
公用经费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在职福利费0.56万元、党建经费0.3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07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希望本年度单位在保障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争取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一样,无该项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服务中心未配置公务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拨款27.00万元,为业务运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