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人才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2-12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对5类项目给予5000元~100万元支持

  近日,记者从市人才办获悉,为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性作用,攀枝花市出台《攀枝花市人才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强化对人才发展项目的管理,达到整合资源、强化重点、提升效益的目的,切实增强人才开发工作实效。

  在支持重点项目方面,《办法》明确人才发展项目是指围绕创新创业实施的全市范围内的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扶持、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培养资助、攀枝花杰出人才奖励和科技进步奖励、科技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孵化器建设资助、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人才开发等方面的项目,共细化为5类34项,分别明确了5000元~100万元的支持标准。

  在规范准入程序方面,《办法》规定,人才发展项目实行“原有备案、新增审批”的工作制度,原有的人才发展项目按照现行程序审批,新增的人才发展项目,统一由相关单位申报,经市人才办初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每年11月底前,由市人才办统筹汇总确定下一年度要实施的人才项目,市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确保人才发展项目的质量。

  在考核监管方面,《办法》规定,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对人才发展项目进行管理考核。项目主管部门要与项目责任单位或负责人签订资助合同、约定资金使用方式和效益后,再拨付和使用资金。同时,对资助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向市人才办和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效益,严格实行“优扶劣停”动态管理。(记者 江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