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审核会议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3-31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3月25日上午,攀枝花市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台账审核会议。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陈盈西主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分局(含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交通局)、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及各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市局机关党委办、市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班负责人和相关具体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群腐调研督导工作精神,听取了各县(区)局关于不动产“登记难”台账化解的相关情况。
会议强调,一是要精准整治范围。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川自然资发〔2023〕43号)明确的范围,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政策性住房、商品住房“登记难”为重点,以同步收集、先易后难、分类化解各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为目标,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严惩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和风腐责问题,让人民群众更深刻更直接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爱。
二是要聚焦问题线索。各县区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落实固化“党委政府主责、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举一反三、动态管理的要求,启动新一轮的问题排查和情况梳理,做到应清尽清,经属地专班认真研究后,上报更新后的“三本台账”,确保上报的项目情况清晰、问题准确、政策适用;对新纳入“三本台账”的项目,经市、县(区)专班共同商议后,以各县(区)专班的名义上报市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是要有力化解措施。各县(区)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按照去年工作机制要求,以县(区)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法院、金融、建设、税务、人防等部门,会商细化纳入“登记难”项目的“一盘一策”方案,落实各个项目的化解工作步骤、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化解措施落实到位,每月有进展。继续落实领导包保责任机制,结合“一盘一策”方案明确相关县区领导包办工作责任,加强“办证难”问题研究,全力推进各项问题化解。
四是要加强会商督导。市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问题复盘会,市级联络员会和工作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加强问题研究和信息沟通,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难”化解效能。市级要并成立专项协调督导组,下沉县区,一对一开展实地调研和化解方案会商,督促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