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为何变成经济适用房?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近日,有西区清香坪街道路北社区的市民向《民声》专栏反映,10多年前,本以为自己购买的是商品房,但现在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却变成了经济适用房,这给购房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民声》栏目记者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西区清香坪街道路北社区,反映问题的居民说,他们居住的楼房一楼是路北社区的办公场所,上面的5层为住宅楼,共有住户36户。今年上半年,路北社区通知该楼全体住户,为办理房屋后续的相关事宜,请业主尽快提供当初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证明及相关收据单。之后,业主陆续拿到了期盼以久的房屋产权证。但他们发现,产权证上标明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

  居民告诉记者,当初开发商对外宣传的是商品房,但产权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那17年后,居民口中所说的商品房,为何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居民拿出了当时的购房协议,记者发现购房协议上并未注明是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居民也表示当时签协议时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带着居民们的诉求,记者来到了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

  据介绍,该楼修建时用地性质属于政府划拨土地,并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修建社区办公用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一体的综合楼,所以住房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非商品房。

  那么当时开发商存不存在以商品房名义进行宣传售卖呢?记者试图寻找开发商了解情况,但由于时间久远,已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17年前的具体情况也不得而知。

  采访中,居民说当时是以商品房价格购买的住房,对于这一点,记者也找到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情况。

  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立强表示,基于当时的情况,该房屋的价格,参考了同地段的房屋价格,以及当时房屋修建的时候,它是框架结构,建造成本也比较高,所以当时房屋价格是比较合理的。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商品房购房人拥有房屋的完全产权,可以自由买卖、出租或转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购房人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房屋性质转为商品房。

  陈立强表示,下一步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在居民群众有意愿转商品房需求下,通过补齐相应的价款之后,全力推进后续的工作。(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春梅)

审核: 孙昕   责任编辑: 伍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