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5-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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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5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法院从即日起正式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该项改革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据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指改进法院案件的受理制度,将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的一项司法改革。根据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申请,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等均可纳入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范围。此外,改革的内容中还对登记立案的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违法滥诉的制裁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的决定之后,该院要求全市法院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的基本内涵及基本原则,及时清理与立案登记制不相符的限制,及时畅通起诉受理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维护国家法治权威。同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印制了登记立案流程图,便于当事人清楚了解登记立案工作流程,并接受当事人监督。

  “立案登记制改革在破解‘立案难’,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攀枝花市两级法院将积极推动立案登记制度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促进法治攀枝花建设作出积极努力。”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刘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