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与正风肃纪情况新闻发布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09-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83人因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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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与正风肃纪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零容忍”惩治腐败,截止到8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55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76.4%,其中立案查办涉及“四风”问题案件83件83人。

  今年以来,我市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及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办法(试行)》,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及“四风”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增强案件查处的预防警示效果;以“督查、查处、通报”为抓手,紧盯关键节点、逗硬执纪问责、强化震慑效应,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推动全市机关作风持续改善。在立案查办涉及“四风”问题的83件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的有37件37人,失职渎职的20件20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4件4人,吃拿卡要的9件9人,收受红包礼金的7件7人,大操大办的3件3人,其他3件3人。

  据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8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来信来访中,初核案件288件,立案220件222人,其中大案84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4人,比去年同期上升28.7%;结案180件182人,结案率为81.8%;给予党纪处分134人,政纪处分48人,其中双重处分9人。通过办案,收缴涉案金额764.07万元。

  “打击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市纪检监察机关请广大市民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如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请拨打‘12388’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

  非法占有集体财物案

  东区银江镇密地村四社社长王清平非法占有集体财物案,王清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出非法占有的集体房屋。东区银江镇密地村四社社长王清平在没有召开社员大会和上报村支两委及银江镇政府的情况下,通过个人私下征求几位社员的意见后,将属于密地村四社集体所有的5间房屋卖给了自己,其行为属非法占有集体财物。

  涉嫌重婚犯罪案

  米易县丙谷镇党政办副主任、综合文化站站长吴太友涉嫌重婚犯罪违纪违法案。

  经查,吴太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重婚犯罪。目前,米易县纪委已将吴太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规大操大办案

  盐边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权兵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操办儿子婚礼案,蒋权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11月,盐边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2013年违规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的问题整改中,盐边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权兵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研究决定,用虚假的汽车修理费和电脑耗材费等发票置换出财务已报账的5.026万元烟酒发票。2014年2月10日,蒋权兵为儿子操办婚礼,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与职权有关系的个人礼金共计0.73万元。

  公车私用案

  东区长寿路街道纪工委书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袁春华公车私用案,袁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寿路街道被全区通报批评。

  2014年6月15日,长寿路街道纪工委书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袁春华在加班结束后,使用单位公车到炳三区海德堡办理其个人新购房屋相关手续,其行为属公车私用。

  失职渎职案

  米易县第一初级中学原校长胡月洁失职渎职案,胡月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胡月洁在担任米易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期间,该校将公款用于支付教职工旅游费用。胡月洁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记者 刘娇 实习生 赵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