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1-07     来源:省林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了《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60号)与《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61号)(以下共同简称新《办法》)。

  新出台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对原有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优化。

  首先,新《办法》将资金口径与国家相统一,资金类型参照国家设置,便于参照使用与监督管理。其次,新《办法》更新了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与林草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资金使用途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新《办法》完善了资金分配方式,新增预算申报与绩效评估办法,加强了指导性与操作性。

  新《办法》规范我省林业草原资金使用途径,加强林业草原资金监督管理,适应新时期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新《办法》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