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08年第40次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2008-08-21 阅读次数:

  20日,市长刘晓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关系,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切实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倾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攀枝花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我市首个城市管理综合性文件,明确提出了通过市区联动和部门配合,建立起以市为中心,区(县)为重点,街道(乡镇)为基础,社区(村组)参与的城市管理新体系,达到管理规范、有序、高效、和谐,形成无空白、全覆盖的大城管格局,并重点从职能界定、事权划分、机制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我市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为占全市人口总数近2/3的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对于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提升人口整体素质,提高人均期望寿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妇幼保健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妇幼卫生工作,要坚持妇幼卫生的公益性质,切实体现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均衡发展。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健与临床并重,努力满足城市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妇幼卫生事业。(记者 陈旭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