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08年第34次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2008-06-05 阅读次数:

  4日,市长刘晓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区)县目标任务及考核实施办法的请示》、《关于钒钛产业园区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请示》、《关于市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请示》和《关于攀枝花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的请示》等。

  会议指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四个倾力打造”和加快“四个攀枝花”建设,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目标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区(县)、部门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各区(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2008年全市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对钒钛产业园区目标任务实行单独考核,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园区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钒钛产业园区要按照打造“百亿园区”的目标,增加压力和动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园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市2003年颁布的《攀枝花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各级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需要。为了加强对效能责任的追究,当前,起草、出台新的《攀枝花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将解决我市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影响机关形象、损害人民利益、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调整消防管理及保障机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等请示。(记者 刘蔼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