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复审) 暨有关服务项目比选方案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第三届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复审)暨有关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根据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第三届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复审)暨有关培训项目。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质量奖成为我市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奖项,拟委托第三方承办本次评选工作,项目费用不超过5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基础服务内容
1.组织评审专家对市政府质量奖新申报10个组织和17名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确定现场审查5家组织和6名个人。
2.组织评审专家对1家往届市政府质量奖企业提交的复审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3.组织评审专家对进入现场评审组织和个人开展现场评审,并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4.负责整个评审活动和相关会务的组织,负责聘请专家以及评审过程中所需场地、交通、专家劳务费及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的支出及管理。
(二)其他服务项目
1.组织1次《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贯解读,时长不少于半天(2023年7月-8月实施)。
2.组织评审专家集中开展1次卓越绩效导入培训,并不少于半天(2023年8月-9月实施)。
三、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提供第三届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2.评审程序应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攀枝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规范》执行。
3.材料评审由3名以上(含3名)评审专家组成。
4.现场评审组由3名以上(含3名)评审专家组成。
5.陈述答辩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组成员、行业专家等按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6.卓越绩效导入培训培训人员应取得相应评审资格。《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贯服务的授课人原则为省级政府质量专家库成员,且有《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宣贯经历。
四、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相适应的资格能力和相关领域业务经验;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申报本届质量奖的组织(个人)提供有关咨询服务活动(中标后须签订不参与咨询服务活动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完成期限
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现场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2.1 报名登记表(附件1);
2.2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2.3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电话报名需同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90329226@qq.com)。
七、响应资料提交及资料审查
(一)资料提交
供应商于2023年6月23日前将需提供的响应文件资料密封快邮至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以邮寄时间为准),资料格式参照附件2。
(二)评审
由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按比选条件及要求确定技术服务机构。
(三)公示
对确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将在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0812-3343090
监督机构:中共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812-3336543
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6号(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