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十一项、二十二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49925;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榕树街33号泰隆商务大厦1201。
附件: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pdf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何恬锐 联系电话:0812-3349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