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督察科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一轮“回头看”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0589058;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附件: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罗昭培 8058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