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1-04 来源: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全市市场主体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范围
在攀枝花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按时报送2022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1.2022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3年新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企业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逐年补报年报并公示后,再报送2022年度年报并公示,并向登记机关提出移出经营名录申请,修复信用。
三、年度报告方式
(一)企业年度报告实行网上报送方式,实现网上提交、公示和存档。流程如下:
1.登录。企业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c.gsxt.gov.cn),或登录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ssjj.panzhihua.gov.cn/),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链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后从“工商联络员登录”进行年报信息填报,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显示企业年度报告填写表式。年度报告由企业按系统说明填写。
2.报送。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3.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提交并公示后,相关年度报告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
(二)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和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公示系统向经济合作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海关报送相关年报事项。
四、年度报告咨询电话
单位 |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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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人社部门 |
医保部门 |
统计部门 |
海关部门 |
经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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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 市本级 |
0812-3338565 |
0812-3356396 |
0812-3101874 |
0812-3364554 |
0812-3320710 |
0812-3337651 |
钒钛高新区分局 |
0812-3891112 |
|
|
|
|
0812-3337651 |
东区 |
0812-2237315 |
0812-3933523 |
0812-2295196 |
0812-2243105 |
|
0812-3337651 |
西区 |
0812-5551322 |
0812-5566535 |
0812-5566535 0812-5558117 |
0812-5550431 |
|
0812-3337651 |
仁和区 |
0812-2913715 |
0812-2912590 0812-2237310 |
0812-2906722 |
0812-2908433 |
|
0812-3337651 |
米易县 |
0812-8185519 |
0812-8179991 |
0812-8178657 |
0812-8172373 |
|
0812-3337651 |
盐边县 |
0812-8656951 |
0812-8658661 |
0812-8658086 |
0812-3161382 |
|
0812-3337651 |
五、其他事项
市场主体要对年报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所有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企业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