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财政纸质票据遗失作废的声明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7-13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我单位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等原因,经组织开展历年财政票据开展全面清查工作,核实原2005-2015年领用的部分财政纸质票据现已无法找回。为防范票据被冒用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现对遗失票据声明作废,并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手工
票号:0699637263-0699637500,25份
票号:0377018010-0377018256,25份
票号:0093473515-0093474000,50份
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手工/10位号码
票号:0803601011-0803601257,25份
票号:0734665015-0734665252,25份
票号:0127544760-0127546007,125份
票号:0127460766-0127461756,100份
票号:0127148264-0127149502,125份
票号:0021862765-0021864003,125份
票号:0021858513-0021859007,50份
票号:0021850514-0021851008,50份
票号:0021850514-0021851008,50份
票号:0021645011-0021645257,25份
票号:0021629013-0021630251,125份
票号:0021300265-0021302752,250份
三、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
票号:0282245264-0282245501,25份
票号:0020243518-0020243755,25份
四、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手工
票号:0420869013-0420870003,100份
票号:0420838514-0420838751,25份
票号:0345454018-0345454255,25份
我单位确认上述票据已遗失,且无法找回。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上述遗失票据(含已开具存根、空白作废票据)全部作废,不再具备任何经济结算效力、报销效力及行政证明效力。若因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持有上述遗失票据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及行政纠纷,均由使用或持有方自行承担,我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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