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魏绍红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 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2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2025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法治攀枝花、平安攀枝花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时,挺身而出、全力以赴,有力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魏绍红等1名见义勇为个人、2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
全市上下要以这些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英勇无畏、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忘我精神和惩恶扬善、扶贫济困的高尚情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讲好见义勇为攀枝花故事,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新时代平安攀枝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个人(1名)
东区
魏绍红 退役军人
二、见义勇为群体(2个)
米易县
刘发祥 国家税务局总局米易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杨 勇 四川省珙县巡场镇居民
盐边县
毛有色 红宝苗族彝族乡择木龙村择木龙组人,放牧人员
卢古租 红宝苗族彝族乡择木龙村择木龙组人,放牧人员
杨石哈 红宝苗族彝族乡择木龙村择木龙组人,放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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