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银江水电站降低库水位拆除三期围堰及水库回蓄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12-26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银江水电站计划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将库水位从正常蓄水位998.5米逐步降低至985米高程,随后开展三期围堰拆除及库区岸坡滑塌、变形治理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银江水电站降低库水位拆除三期围堰及水库回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的影响区域
主要影响区域范围为:金沙水电站坝址下游至银江水电站坝址沿江相关街道及乡镇区域;银江水电站坝址下游沿江相关街道及乡镇区域。
二、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的时间和水位
银江水电站计划于2025年12月29日00:00开始逐步降低库水位至985米高程(最大降低水库水位13.5米),主要通过操作主河床溢流坝段5孔工作弧门及机组发电控泄上游来水,预计9天左右降低至985米高程,库水位降低及985米高程水位维持期间下游河道水位会根据下泄流量变化情况变动;计划于2026年1月29日至2月2日根据上游围堰拆除和库区应急工程处理情况择机开始回蓄,主要通过操作溢流坝段5孔工作弧门拦蓄上游来水,最终蓄水至正常蓄水位998.5米高程(最大上涨水库水位13.5米),蓄水期间需保证生态流量(480立方米/秒)正常下泄,同时下游河道水位会根据下泄流量变化情况变动。
三、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期间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影响区域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水位变化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有关单位必须从事生产活动的,要提前做好准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期间,库区岸坡滑塌、变形等有可能加剧,电站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上下变动幅度较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钓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和游乐活动,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三)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监护好家中需要监护的人员(未成年人、聋哑人、有智力障碍的人员、有精神疾病的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其他人员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四)影响区域有关县(区)、乡(镇)、街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库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广泛告知影响区域内单位和群众提前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及电站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影响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市、县(区)防汛、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期间的安全稳定。
(六)银江水电站业主单位要完善相关方案,做好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与各级防汛、应急等部门的水情信息通报;加强影响区域的安全巡视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安排好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工作,确保库水位降低及水库回蓄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其他事项
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支持和配合银江水电站的相关工作。对于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挠工作开展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812—3910130、3910230。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2—3332621。
银江水电站防汛、水情值班联系人:卜天郧,联系电话:15283403756。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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