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3月14日至3月2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7月24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工作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推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年3月底,4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5项,剩余16项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
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攀枝花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攀枝花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但攀枝花市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自觉,没有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仍然不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2024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抓好学习贯彻。2024年8月26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相关内容。2024年10月16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集中研讨。2024年11月2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1)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生态文明学习培训。一是已将针对性加强生态文明知识培训要求,纳入《攀枝花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二是已在党校主体班常态化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教育课程,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党校主体班次学习资料,教育引导学员持续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三是围绕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攀枝花实际,已开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推动攀枝花绿色低碳发展》等相关专题课程,作为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学习内容。四是已将行业部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设的系列履职能力培训纳入全市备案班次,持续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知识水平。(2)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学校活动。结合“环境日校园活动周”,认真组织开展第一阶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学校活动,各中小学校通过开展国旗下的演讲展示、召开主题班会、办环保小报、废旧物品重复利用、争当环保小标兵等活动,向学生普及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有关知识,号召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主动参与环保行动,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种子厚植在学生心中。二是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活动。在全市农村、社区开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阶段宣传公益电影放映活动,通过坝坝电影播放“环境日主题宣传片”、悬挂环境保护横幅等方式,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保护环境的现代化理念。三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攀枝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共转发相关信息4100余条,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
3.市环委办已完成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工作,并向市委共富办报送了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考评结果。按照国家、省关于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已与其他考核事项合并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市环委办已草拟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及计分方法并上报市委共富办,待考核细则印发后,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在年度考核中,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干部奖惩任免中,注意征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意见,并将意见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等次确定、干部晋升提拔的重要参考。2024年以来,157名涉及任用或职级晋升的市管干部均征求了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二、绿色升级改造推进不力。攀枝花市工业化率常年稳居全省首位,工业排放占比超90%,但攀枝花市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升级改造不力,部分企业提标整治滞后,设施建而不用。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2024年应完成的14个项目已完成,2025年应完成的20个项目已完成2个,剩余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2. 2024年7月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印发《攀枝花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攀府发〔2024〕11号)。2024年7月29日,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攀枝花市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攀经信〔2024〕99号)。2024年1-9月,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12.3%。
3. 对实施大气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的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与帮扶指导,督促企业按计划推进改造。
4. 海峰鑫化工有限公司成功创建国家绿色工厂;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工厂。
三、绿色升级改造推进不力。《攀枝花市“铁腕治气”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2年至2023年期间对10个行业、106个项目实施治理。攀枝花市有关部门在部分项目申请延期后梳理甄别不及时,协助企业解决困难力度不够。截至2023年底,41个项目逾期,占比39%。经测算,因项目滞后,相关企业每年多排放氮氧化物1826吨、二氧化硫930吨、颗粒物212吨。其中,钢铁行业17个项目中9个逾期未完成。攀钢集团钢钒公司能源动力分公司余热余能利用发电工程二期项目应于2023年底建成投运,并同步淘汰6台煤气锅炉,但直至2024年1月项目仍在建设,锅炉仍未淘汰。攀枝花一立矿业公司等5家球团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均未按期建成。攀煤联合焦化脱硫脱硝设施已建成,但长期闲置。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已完成《攀枝花市“铁腕治气”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
2. 2024年应完成的14个项目已完成,2025年应完成的20个项目已完成2个,剩余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3. 能动分公司1-6号锅炉全部停炉并永久停运,1号锅炉2024年7月12日7:45停炉、2号锅炉2024年1月9日15:30停炉、3号炉2024年7月3日10:20停炉、4号锅炉2024年8月2日17:56停炉、5号锅炉2024年7月24日19:45停炉、6号锅炉2024年3月15日21:35停炉,1-4号锅炉配套的SCR脱硝设施,5、6号锅炉配套的静电除尘设施同步停运,1-4号锅炉烟囱和5、6号锅炉出口烟道安装的3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也退出运行。
4. 已完成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球团厂烟气超低排放项目主体建设。
5. 攀枝花市铭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原攀枝花市广川冶金有限公司)已完成除尘、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建成一台三电场静电除尘器、一套布袋除尘器和竖冷器),脱硝超低排放改造正在推进中,完成了总工程量的82%;攀枝花水钢红发矿业有限公司已完成除尘、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对现有原料、成品、固体废物堆场改造,增加了喷雾抑尘设施,在现有脱硫系统的基础上新增一套烟气脱硫系统,即在脱硫塔上部增加了一套深电除尘设施),脱硝工作正在进行前置SCR脱硝项目考察,拟在链篦机预热段加装SCR脱硝装置,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攀枝花一立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对粉尘的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浓度经过调整设备后可达超低排放水平,正在持续观测是否可保持稳定,正在实施二氧化硫的超低排放改造,脱硫塔主体9根桩基础全部打完并完成浇筑,脱硫塔主体四层对接完成7.2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6. 攀枝花恒弘球团有限公司目前无复产计划,待复产前完成项目改造。
7. 攀煤联合焦化已经停产,配套脱硫脱硝设施停运,没有复产计划。
四、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攀枝花市有关部门监管缺位,企业违规建设问题突出。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对2021年以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核准的项目组织开展了自查、核查,暂未发现环保方面的突出问题。2024年8月以来,分别赴5个县(区)及钒钛高新区开展全覆盖调研督导,督促辖县(区)经信部门严格落实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制度,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辖区内已核准、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现场核查及相关问题整改工作。2024年9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查(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查(备案)及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各县(区)经信部门做好问题排查整治。研究起草的《攀枝花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制度》已于2024年12月2日印发实施。
2. 攀枝花市集中开展了工业技改项目专项核查行动。其中,米易县、东区通过在线监测核查清理超期未实施工业技改项目352个,将备案数由554个缩减至202个;国家钒钛高新区完成56个项目核查,西区完成47个项目核查,仁和区、盐边县分别完成72个、36个项目核查。
3. 米易县经信科技局于2024年6月对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进行在线监测核查,并对超出有效期且未实施的项目进行清理,完善核查台账。经核查,2021年至今已备案工业技改项目共212项,超出有效期且未实施的项目104项。目前,已对超期未实施项目完成清理,清理后,现有工业技改项目备案108项。钒钛高新区已完成现有工业技改项目备案77个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并建立了核查台账。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6月至9月对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进行核查,建立完善了工业技改项目台账,暂未发现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情况。仁和区对2021年以来在区内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已清理超出有效期且未实施的项目272个,未发现违规上马私扩产能项目。东区经信局于2024年7月对备案的工业技改项目进行在线监测核查,并对超出有效期且未实施的项目进行清理,完善核查台账。经核查,2021年至今已备案工业技改项目共342项,超出有效期且未实施的项目248项。目前,已对超期未实施项目完成清理,清理后,现有工业技改项目备案94项,核实排查梳理,均未发现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盐边县按照要求,配合市经信局相关部门完成技改项目清理,建立项目清单。经梳理,2023-2024年度技改备案项目36个,均未发现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
五、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违规新建化工项目。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沿江1公里范围内装置仅允许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环保升级改造。攀枝花欣宇化工公司距金沙江岸线仅250米,以安全环保改造为由,停运原氯化车间,新增2台氯气液化机组,将本应回用的氯气变为液氯外售,自2022年12月投产以来,累计生产销售液氯1.5万吨。
整改时限:2024年9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经核查,2024年1-6月,钢企欣宇经营部液氯全部返给钛材公司使用,为企业内部工序间使用,无外售的情况。
2. 企业建立厂区氯气输送、液化、储存工序与现有氯碱产线氯气泄漏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7月4日开展了一次“地震及氯气泄漏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演练”。
3. 企业于2024年9月19日提供了由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出具的《5kt/a海绵钛产线镁电解工序及氯气处理优化改造项目环保论证报告》,报告一致认为该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属于在已认定的攀枝花钒钛化工园区(C级)内以提高安全环保水平、完善区域钛产业链为目的的技改项目。
六、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擅自扩大产能。豪润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312组,产能扩大125%;先力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80组,增加钛中矿年产能2万吨。瑞达水泥核准日产能为2500吨,应配套建设直径4米、装机功率375千瓦的回转窑,但实际建设直径4.3米、装机功率400千瓦的回转窑,日产能增长至3200吨、增幅28%。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企业已于10月10日前拆除60组,10月20日前拆除120组,10月31日前拆除132组,截至10月底,擅自新增螺旋机组312组已全部拆除完毕;2024年12月30日,东区经信局会同东区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负责人以及3名环保专家联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豪润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312组,产能扩大125%”问题现场开展验收工作。经专家组现场踏勘验收,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312组已全部拆除。
2. 2024年7月,先力公司已按整改措施停止新增的80组螺旋机组生产,委托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选钛生产线新增螺旋机组80组及增加钛中矿产能2万吨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9月24日,盐边生态环境局组织3名专家现场核查,并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先力公司新增的80组螺旋机组属一般变更内容,不涉及增加产能,2万吨钛中矿是钛精矿的生产原料,不涉及新增产品品种。综上,“先力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80组,增加钛中矿年产能2万吨”问题已完成整改。
3. 已对瑞达水泥手续办理、设施设备建设、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强对瑞达水泥公司生产的常态化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核准产能组织生产,坚决杜绝超过核准产能进行生产。瑞达水泥2024年1-10月累计生产熟料38.7871万吨、水泥58.2287万吨,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0.30%、30.23%,进一步压减了产量。
4. 依据核查情况,已对瑞达水泥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建立完善生产台账,严格按照核准产能组织生产。
5. 2024年6月至8月,印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水泥企业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函》《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水泥企业相关生产情况的函》,建立了市、县、企业三级水泥生产台账,每月调度企业产量情况。按照产能、产量“双控”要求,对瑞达水泥公司生产进行常态化监管,严格监管企业按核准产能组织生产。
6. 2024年9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转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瑞达水泥公司既要达到错峰生产天数要求,也要落实产能产量管控要求。瑞达水泥公司按照2024年错峰生产年度计划,全年计划错峰停窑170天(目标任务140+x天)。截至10月31日,累计错峰停窑172天,已超过计划错峰停窑天数。
七、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擅自扩大产能。此外,恒豪铸造未配备“短流程”铸造工艺,旭鼎机械已配备“短流程”铸造工艺但实际未使用,其生铁高炉设备均属于淘汰类设施,仍长期使用,铸造生铁流入钢铁市场。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企业于2024年7月14日开始全线停产整改。通过4个多月的不断完善,完成了相关铸造设备的安装及维护,恢复、形成并具备了完整、成套、成型的“短流程”铸造工艺。2024年12月18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钒钛高新区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行业专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核查验收。
2. 旭鼎机械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企业于2024年遣散了工人,厂内只剩下看守人员,短流程铸造生产工艺流程恢复工作已暂停,且企业短期内已无恢复打算。
八、资源循环利用落空。攀枝花市工业固体废物累计堆存量超10亿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2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攀枝花市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钛产业资源回用长期存在短板。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已建立完善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并保持动态更新,开展全市钛产业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排查,督促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2. 已开展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项目)梳理核查,建立完善工业固废利用企业(项目)台账,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多次对乐乐科技、兑泰环保、华荣能源公司等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
3.《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已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实施。
4. 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4年已申报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3个。招引纳毕化学(深圳)有限公司185万吨高纯钛及高纯硅等高质化综合利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2025年1月,兑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年处理50万吨尾矿项目已正常投产。
九、资源循环利用落空。攀枝花市10家硫酸法钛白粉企业,有8家未严格按要求进行废酸浓缩回用,约90万吨、占比约50%的钛白废酸采用石灰中和处置,全市每年产生约600万吨钛石膏,大量挤占工业固废渣场库容。
整改时限:2026年6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园区综合渣场修订了渣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新的制度进行收渣。
2. 兴中钛业“12万吨废酸浸取钢渣提钒综合利用项目”基本完成,计划2025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配套建设,逐步开始单机试车。
3. 海峰鑫已完成废酸浓缩系统改建和项目工程验收,系统正在调试运行阶段,当前废酸回用可达10000吨/月,回用占比可达65%左右。
4. 钛海科技根据现有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装置能力,产生的废酸直接回用于酸解做引发酸和浸取酸使用,废酸回用量占比已达到28%,废酸浓缩装置优化改造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5. 恒通钛业现已确定新的浓缩工艺,正与设备生产商对接,确定新增设备。
6. 大互通钛业废酸浓缩系统于2024年10月18日开始运行调试,11月9日因设备故障返厂,处于停运状态,现正在探索保设备连续、稳定运行的方法,解决设备故障率高的问题。
7. 鸿图化工已通过废酸浓缩环评等手续,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选型、施工图设计,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正式生产。
8. 鼎星钛业公司正在进行废酸浓缩1期5万t/a项目立项、选址等相关手续办理,力争2026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废酸回用占比达到50%以上。
9. 钛都化工正在按方案推进整改工作。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增加连续真空结晶、亚铁分离工艺技术及设备,该项目已实施完成,正在试生产。铂涛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完成以废酸为原料钢渣提钒项目备案,2024年11月11日完成以废酸为原料钢渣提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能评报告,目前正对废酸为原料钢渣提钒项目开展前期基础建设准备工作;与四川佳茂隆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三同时”委托合同,目前废酸为原料钢渣提钒项目“三同时”正在编写。与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对接环境影响后评价,已完成资料收集工作。
十、资源循环利用落空。钒钛园区综合渣场2023年底已满库,现已超量堆存约90万吨钛石膏。钒钛园区管委会虽于2020年3月决定启动新渣场建设,但推进滞后,直至2024年3月仍在前期工作阶段。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已完成钒钛园区综合渣场钛石膏清理排查。综合渣场于2024年6月委托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攀枝花钒钛高新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置一体化项目固废处置场剩余库容计算报告》,目前剩余库容大约为1000万立方米。
2. 新渣场一期项目有序推荐。一是项目组建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资料提报。二是项目可研已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调整后项目总投资4.97亿元。三是已于2025年2月20日取得服务单位提交的项目溃坝分析报告。四是项目规划方面。渣场新增范围已纳入2024年度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第二轮局部优化方案地块调整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五是土储方面。已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并确定了林草地报建服务单位,违法用地正在整改中。
十一、资源循环利用落空。此外,钒钛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本应于2021年建成,直至2024年3月仅完成方案编制,每年约200万立方米水资源未回用;污水处理厂长期占用园区唯一的事故应急池作为调节池,应急措施“挂空挡”。
整改时限:2026年6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菲德勒环境公司已清空了占用的应急水池,并于6月启动招投标,7月确认中标单位,8月7日启动马店沟片区12000立方米应急水池建设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建成新的事故应急池。
2. 2024年5月完成了中水回用管道架设,目前正与企业商谈中水回用事宜。
十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敷衍应付。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攀枝花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低。攀枝花市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攀枝花市乐乐能源科技公司工业废物年产45万立方米砌块项目,2023年1月底前建成投产攀煤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项目。工业废物年产45万立方米砌块项目延期于2022年7月投产,后因生产设备故障,仅运行4个月后,于2022年11月停产至今。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项目以受筹融资、投资收益风险等因素影响为由,于2021年终止建设。攀枝花市有关部门作为整改责任单位,未持续盯办,遇到困难不主动作为,在整改目标未实现的情况下,就以企业自行出具的停产停建说明为依据,上报整改销号。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已核查攀枝花华荣能源有限公司(攀煤)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项目有关情况。2020年3月,华荣公司计划启动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7.49亿元,年处理煤矸石210万吨。主要建设两条隧道窑制砖生产线,年产2亿块烧结砖;四条热解脱碳制粉生产线,年产120万吨活性粉体材料;四条余热回收利用发电生产线,总装机容量为28MW,年累计发电1.9亿千瓦·时。2021年7月,川煤集团聘请了政策、环保、建材、财务及造价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审查认为,该项目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环保风险、筹融资风险、产品市场风险和投资收益风险,并给出了慎重投资该项目的建议意见。2021年9月,川煤集团下发《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攀枝花年处理200万吨煤系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改项目(一期)的批复》(川煤发展〔2021〕53号),终止了该项目。
2. 乐乐科技目前已完成设备更换安装并调试生产,预计2025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
3. 2024年8月,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成立项目建设专班,拟利用悬浮脱碳工艺对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正在与中煤科工生态环境公司开展工艺小试线可行性论证。2025年1月,年处理15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中试线或生产线项目可研报告已完成评审及集团公司立项工作。项目原址资产处置完成,下一步准备做地勘、施工图设计、项目备案等工作。
十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敷衍应付。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完成攀枝花市生活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督察发现,该项目虽完成建设,但配套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实际日处理能力仅为设计能力的75%。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强化工艺流程管理,根据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情况,已制定污泥进厂时间和进厂量计划。2024年10月1日至10月28日,污泥处置日均93.31吨,已达产运行。
2. 生活污泥处置中心已配备4台封闭罐车运输污水至相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3. 迤资园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已签订污泥处置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将产生污泥转运至攀枝花市生活污泥处置中心处置。
十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敷衍应付。攀枝花市有关部门对降低生活污泥含水率工作研究不够,相互推诿。2023年全市4.3万吨生活污泥中,有2.5万吨因含水率过高违规填埋。
整改时限:2026年6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已于2024年8月7日印发《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污泥处置扩能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污泥处置扩能建设项目工作专班,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活污泥处置工作。
2. 在餐厨垃圾与污泥处置中心扩产期间,也就是产能未达到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之前,多余污泥仍采取填埋方式进行处置。重庆竞发物业公司对进厂污泥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低于60%方可进行填埋,并定期对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目前,重庆竞发物业公司每月对预处理后的污泥由专业机构定期进行了抽检,填埋污泥含水率均低于40%。
3. 2024年9月25日,已完成《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污泥处置技改扩能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升措施和完成时限。
4. 2025年2月,已完成项目技改扩能环评机构协同采购,启动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5. 仁和污水处理厂、清香坪污水处理厂已对厂区污泥处理的设施、设备、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市水务集团、兴助公司正在争取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十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弄虚作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仁和区迤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攀枝花市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园区企业将污水接入排污管网。仁和区工作不深不细,以园区企业污水全部循环利用为由,于2024年1月申请销号。督察发现,园区内多家企业生活污水并未循环利用,甚至偷排偷放。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在职员工约880人,是园区人数最多的企业,建有2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均已长期停运,进水池建有暗管,绕过处理设施后直接用于冲洗高炉渣,属间接排污。兴鼎钛业有限公司长期闲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私自在雨水涵管上打孔,将生活污水直接外排。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4月底前,已完成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兴鼎钛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核查。经核查,未发现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放生活污水行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兴鼎钛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2. 四川西南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已拆除故障应急溢流管,并常态化加强了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已督促攀枝花市兴鼎钛业有限公司将侧墙孔洞进行了封堵,新安装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正常投入使用。
3. 已完成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曝气管、一级沉淀池斜板、三相电源空压机、中央控制电脑等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4. 已落实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营运主体,完成污水处理厂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常态化加强迤资污水处理厂属地监管工作,确保迤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5. 迤资污水处理厂项目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废水总排放口出水监测结果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已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第一阶段废水处理初步验收。
十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群众身边问题整改不彻底。攀枝花盘江煤焦化公司异味扰民,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问题。攀枝花市制定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启用湿法熄焦,夜间禁止湿法熄焦和焦化废水冲渣等整改措施。攀枝花市东区作为整改责任单位,过关思想明显,后续监管落空,问题未彻底解决。该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长期以设备检修为由,停运干法熄焦设施、启用湿法熄焦设施,6套湿法熄焦设施运行累计时长较高,甚至还在夜间进行湿法熄焦和焦化废水冲渣,异味依然存在,群众满意度不高。2022年以来,焦化企业相关投诉较多,此次督察期间,仍有群众反映该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2024年8月,攀枝花盘江煤焦化公司建立了检维修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
2. 攀枝花盘江煤焦化公司2024年8月底前已建立完善1#、2#焦炉干法熄焦设施点检维护工作制度,3号焦炉已于2024年4月24日停产,同步提高干法熄焦率。2024年三季度1、2号焦炉和4号焦炉干熄焦率均达到100%。
3. 3、4号焦炉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即建设C、D焦炉,建成投运达效后停运现有3、4号焦炉)于2023年8月进场施工,C、D焦炉本体已砌筑完成,具备烘炉条件。3号焦炉于2024年4月24日停炉,4号焦炉于2024年12月31日停炉,至此3、4号焦炉已彻底停炉。
4. 持续长期加强对攀枝花盘江煤焦化公司的管理检查,严禁使用焦化废水湿法熄焦(湿法熄焦采用工业新水作为补水);处理合格的焦化废水夜间(每日22:00至次日6:00)暂存在1万立方米水池中,夜间不送渣场浇渣,渣场浇渣补水采用生产新水。
十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群众身边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以来,群众举报仁和区乐弄村存在违法垃圾倾倒点并随意焚烧。仁和区城市管理部门履职不力,问题愈演愈烈。2024年1月,倾倒点已堆存垃圾量大,随意焚烧,浓烟四起、异味明显,引发群众关注。
整改时限:2024年8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完成仁和区乐弄村垃圾倾倒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清理、处置工作。
2. 已完成仁和区乐弄村垃圾倾倒点路口监控和围墙的设置。
3. 已制定《关于加强对乐弄地区巡查监管的工作制度》,并对乐弄地区开展了巡查,未发现非法倾倒、焚烧垃圾的行为。
十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群众身边问题整改不彻底。近两年,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信访投诉量日益增加,但攀枝花市有关县(区)回应群众环境关切不及时,工作力度有差距。督察进驻期间,噪声、油烟等群众身边问题举报量占比较大,油烟污染的举报量同比上升较多。特别是东区太古悦城小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引发群众关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文广旅等六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结合中高考保考工作,全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餐饮业及文化娱乐、道路运输等噪音专项排查整治。
2. 2024年5月9日,经相关行业专家评审通过的8栋改建烟道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并在管道中段加装了6台油烟净化设备。2024年6月6日,经驻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油烟排放浓度达标。2024年7月底,已完成太谷悦城4号楼屋面排烟口净化设施设备的清洗工作和8号楼油烟管道新建工作,并开展油烟排放监测。
3. 2024年12月底,已完成太谷悦城8栋西侧物理隔离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外摆区域管理等措施,减少油烟、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已完成全区重点生产生活区域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检查,督促餐饮商户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油烟设备清洗维护台账,严格控制外摆区域,并对食客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4. 2024年12月底,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已完成重点生产生活区域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检查;督促餐饮商户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油烟设备清洗维护台账,严格控制外摆区域,并对食客高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十九、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攀枝花市现存有效采矿权105宗,有关部门对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工作监管缺位,生态恢复措施长期不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1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于2024年4月制发《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6个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从越界开采、用地手续、生态修复等7个方面,对矿山矿企开展问题排查,建立检查台账,推进问题整改,补齐生态修复欠账。已完成本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年度报告编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于8月制发《攀枝花市矿山生态修复验收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工作。
2. 印发《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攀水发〔2024〕162号),组织全市在建、在生产42个矿山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养护。
3. 截至目前,在建、在生产的42个矿山,新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三同时”要求。
二十、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不到位,土地复垦严重滞后。米易县上半坡石灰石矿于2019年6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于2021年底前完成20.5公顷土地复垦任务。督察发现,该矿山土地复垦工作推进不力,截至2021年底仅实施0.6公顷,不足任务总量的0.3%。对此,企业不主动加快推进,反而想方设法放松工作要求,于2023年11月变更方案,将土地复垦任务延期至2029年,并报米易县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米易县有关部门未严格要求,默许土地复垦工作“一拖再拖”。严家院子采石场、盐边箐尾钒钛铁矿分别于2019年、2020年停止开采,至今未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1. 已完成瑞达水泥立案查处工作。瑞达水泥二合一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市级备案,并完成了199.29亩生态修复。
2. 2024年3月25日,严家院子采石厂采矿权人及实际投资人联合向西区政府申请关闭矿山,西区政府于4月27日完成对该矿关闭公示,5月24日,完成该矿关闭公告。该矿山于2024年9月14日通过生态修复验收,并对照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将督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优化提升,持续管护。于2024年10月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注销采矿许可证。
3. 已完成对盐边箐尾钒钛铁矿立案查处工作。
4. 盐边箐尾钒钛铁矿因企业债务纠纷,被法院执行,由盐边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为实施得天矿业生态修复工作。现已完成1号采点F2区域全部生态修复15.531亩,2号采点F3区域全部生态修复8.637亩,F4区域全部生态修复16.002亩,点种木豆、银合欢、车桑子等,播撒高羊毛、狗牙根草籽。完成F2、F3、F4区域灌溉设施安装,并接通水源,进入管护阶段。正在有序推进F1、F5区域生态修复工作。
二十一、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新白马铁矿排土场填埋作业不规范,形成大面积陡峭溜坡,水力侵蚀痕迹明显;边沟、截水沟设施不完善,存在边坡垮塌、截水沟淤堵情况,水土流失风险突出。汇拓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建设表土临时堆场、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完成新白马铁矿I号排土场1875m-1975m复垦区域植被补植及管护564亩,并新增2000m平台及边坡生态修复230.2亩。对水土易流失区域进行临时遮盖40000余平方米,对复垦覆土雨水冲刷形成冲沟区域整治45000余平方米。根据现场实际新建平台终了排水沟6790m,清理临时边沟、截水沟12000m,清理永久截排水沟3000m,修建简易沉沙池25个。经新白马铁矿整改,Ⅰ号排土场现状堆高H=390m,+2000m以下台阶段高为25m,+2000m以上台阶段高为40m,阶段边坡角度在 23°~33.4°之间,总边坡角度为18.5°,符合设计参数要求。
2. 已按要求完善汇拓矿业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并于2025年2月6日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
二十二、矿山矿企尾矿库风险隐患突出。攀枝花市共有48座尾矿库,虽于2022年实施尾矿库问题排查整治,但排查不深入,整治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汛期防范等专项行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省安科院采矿、地质、机电、水利等方面专家力量,围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工程、外包外委管理、防汛安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等8个方面66项整治内容,对33座在册尾矿库进行全覆盖巡查和技术会诊。先后共派出执法人员124人次,专家63人次,发现问题隐患217项。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并修订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已全部完成整改。
2. 2022年尾矿库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已完成全覆盖,2022年第三轮尾矿库排查治理问题清单中发现的6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回头看”过程中新发现51个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十三、矿山矿企尾矿库风险隐患突出,回采作业不规范。攀枝花杰迪矿业未完善安全手续,未建设截洪设施,也未分层作业,于2024年1月在原干堆场回采尾砂,回采量已达5.74万吨。盐边二滩矿业尾矿库回采应于2022年11月完成,2023年12月仍在作业,未按要求恢复原始地貌、复植复绿。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完善杰迪矿业安全“三同时”手续,现场开挖裸露尾砂区域已进行了覆土复绿,并修建完善了截洪设施。完成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行政处罚3万元。截至2024年8月底,整改已全部完成。
2. 盐边二滩矿业尾矿库回采作业已结束。2024年9月23日,盐边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盐边县林业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盐边生态环境局、盐边县钒钛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新九镇、专家组对盐边县二滩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回采闭库工程进行现场验收。2024年10月16日企业提交了尾矿库销号申请,2024年11月19日,在盐边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盐边县乾巍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尾矿库销号的公告》,已完成尾矿库销号工作。企业按照生态修复要求对尾矿库进行了复植复绿,已完成生态修复。
二十四、矿山矿企尾矿库风险隐患突出,渗滤液未经处置外排。恒通矿业傈僳湾尾矿库坝下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长期停用,渗滤液通过泄洪闸门直排挂榜河。青杠坪矿业威龙州尾矿库停电时未启用发电机和应急泵,渗滤液溢流至外环境。财通铁钛公司黑谷田尾矿库渗滤液未回用,已溢流至外环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完成尾矿库初期坝下方渗滤液收集池新建,渗滤液收集后通过泵抽回选厂回用,不外排。地下水超标问题已完成溯源报告编制,后续按照报告要求加强管理。
2. 对青杠坪矿业回水泵站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设备运行、应急泵启停记录台账及该区域、该时间段停电情况进行核查。该公司已配置水泵及相应管道,同时建立了尾矿库渗滤液收集管理制度,并对职工进行了操作培训,未发现尾矿库渗滤液溢流至外环境行为。
3. 经核实,财通铁钛公司黑谷田尾矿库已于2022年6月按照《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尾矿库、工业渣场渗滤液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攀环督察办发〔2021〕104 号)要求完成渗滤液收集、回用管等设施建设,并安装有自动回抽泵,保持渗滤液回抽不外排。但后期排查发现有将渗滤液引至山沟处蓄水池的情况,蓄水池存在阀门封闭不严,有外漏情形。经督促,企业已将阀门进行了封闭,将阀门下方地面进行了硬化,修建了收集沟和收集池,并在收集池中安装了自动回抽泵,以确保渗滤液不外漏、不外排。
二十五、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矿企违法违规问题频发。攀枝花市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对企业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失管失察。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矿山企业违法采矿和违法用地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1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已查处结案5件,其余7件均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正处于执行过程中。2024年以来,组织召开了4次全市预防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联席会议,部署推动有关工作,立案查处违法采矿案件3件,没收违法所得1.5256万元、违法矿产品96.42吨,罚款3.85万元。
2. 印发《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攀水发〔2024〕162号),督促组织全市在建、在生产的42个矿山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做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养护。印发《攀枝花市矿山企业及重点监控取水户取用水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攀水发〔2024〕156号)《攀枝花市矿山企业及重点监控取水户取用水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攀水发〔2024〕156号)《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矿山企业涉河建设(活动)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水发〔2024〕161 号),目前已完成全市105家矿山企业涉河审批、取用水问题排查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涉水项目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3. 按照要求,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勘查采矿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含尾矿库、施工道路、生产生活区等)使用林草地专项清理排查工作,结合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行动,对重点矿山和各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矿山组织开展市级抽查。开展勘探采矿项目专项检查10余次,共计检查70余个点位,对核查发现存在违法用地勘探采矿项目38个,已全部完成查处。后续按照矿山企业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效果,持续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
4. 2023年6月,盐边县林业局对红坭永生炭业大湾子堆场超范围使用林地予以了立案查处(盐边林罚决字〔2023〕88号),处罚面积3325平方米,罚款33250元,目前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二十六、矿企违法违规问题频发,长期违法占地。盐边县益民乡红鑫页岩砖厂长期占用临时用地,且已修建办公用房等永久性建(构)筑物。青山碎石厂等3个原料堆场(另外2个为福钛,国鑫)未办理用地手续,违法占地。红坭永生炭业大湾子堆场在2014年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仍占用集体林地。硕洲工贸将重磁选铁矿尾砂交由个人处置,违规占用集体土地。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完成盐边县益民乡红鑫页岩砖厂违法占地问题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已缴纳罚款,已完成修建的约400平方米办公用房等永久性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并恢复了植被。
2. 已对米易县青山碎石厂未办理用地手续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企业已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米易县林业局对其在米易县白马镇田家村违法占用林地100平方米用于堆放矿石问题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责任人已于处罚决定作出后缴纳了罚款,并恢复了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 已对福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鑫建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完成堆放的原矿及碎石清运工作。米易县林业局对其违法占用草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9800元。目前罚款已缴纳,并恢复了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4. 对硕州工贸重磁选铁矿尾砂违规情况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已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状。
5. 盐边县林业局已于2023年6月14日对盐边县红坭永生炭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盐边林罚决字〔2023〕88号),目前占用林地已恢复植被,完成整改。
二十七、矿企违法违规问题频发,涉水涉河问题突出。平源工贸、祥云和建设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违法取用地下水,未缴纳水资源费。福钛矿业原矿石堆场阻断庙子湾河沟。龙蟒煤业朱窝子煤矿1号堆场、国鑫建材堆场侵占河道。攀钢西渣场约20米临江边坡发生垮塌,高炉渣已进入金沙江。
整改时限:2024年9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取缔违法取水设施,并完成追缴水资源税。其中平源工贸不予处罚,祥云和建设公司已查处完毕。
2. 已完成福钛矿业侵占庙子湾河沟、国鑫建材原矿石堆场侵占河道现场核查,并完成侵占河道的原矿石清理。
3. 已督促企业对龙蟒煤业朱窝子煤矿1号堆场河道范围内的矸石进行了清运。为防止矸石继续入河,督促企业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新砌堡坎,已于2024年4月1日全部完成整改。
4. 攀钢集团已完成侵占河道高炉渣清理工作。
二十八、矿企违法违规问题频发。此外,朱兰铁矿排土场部分边坡裸土覆盖不全,进出车辆篷布遮盖不规范,部分车辆冲洗不到位,扬尘问题突出,引发群众关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一是市公安局严格货运车辆通行证办理,针对城市配送、日常生活品运输、工程施工等货运车辆,确需在禁限行路段、时段通行的,严格申请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后准予通行,同时,要求申请企业、驾驶人作出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二是强化夜间集中整治,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夜间巡查、突击检查,依法打击超载、超速、货车违禁通行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按照“七进”工作要求,每月定期深入辖区各施工工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货车出场安全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共查处“抛冒滴漏”等违法行为171起。四是2024年4月起,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夹皮沟、材钟路口道路货运车辆在G353线、倮密路不定点开展赃车治理专项检查,共设点检查82次,检查货运车辆817台次,现场整改篷布遮盖不规范车辆31台次,立案7件。
2. 已建立了夹皮沟、材钟路口车辆冲洗点位现场管理制度,设立限行杆,确保车辆的冲洗时间。
3. 攀钢矿业公司已完成朱兰铁矿铁路排土场I排土鲍家堡区域车辆清洗装置建设,并投入使用。
4. 攀钢矿业公司已于10月前完成朱兰铁矿排土场生态修复面积1160亩。
5. 攀钢矿业公司已于7月前完成爆破抑尘车采购、调试,目前正常使用中。
二十九、水环境治理推动不力。攀枝花市有关部门履职不力,生产生活废水收集处置,农业面源整治等工作未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党组会、“三会一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攀枝花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度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宣传培训,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 5月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钒钛高新区辖区生活污水环境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生活污水直排情况进行排查,共出动40人次,共排查龙密路、隆庆路等城市主干道32条,炳草岗生活污水处理厂、马坎污水处理厂等生活污水处理厂24座,排水口10个。从检查情况看,各生活污水处理运行正常,未发现生活污泥随意倾倒问题,出厂污泥台账与接收单位台账一致,已经整治的排水口未发现污水溢流和直排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发出工作提醒函12份。
3. 2024年7月5日,市河长办、市环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发现水环境问题12个。截至2024年10月30日,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
三十、水环境治理推动不力,项目建设“以小换大”。西区住建部门将辖区企业自建的日处理240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71公里配套管网,代替计划建设的日处理550吨处理设施和4.4公里配套管网,导致太平社区仍有3000余人生活污水未妥善收集,长期直排摩梭河。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进展情况:已达序时进度
1. 攀枝花西区太平社区污水直排口治理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建设,新建50m³/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0.9公里,目前项目处于试运行阶段,解决了太平社区医院旁排洪沟污水直排问题。
2. 太平社区全域污水整治工作已纳入攀枝花市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挂网招标等有关工作,预计2025年12月完成太平社区全域污水整治工作。
三十一、水环境治理推动不力,水体整治敷衍应对。钒钛高新区于2022年12月发现马店沟6项指标超标,但在上级部门指出后才开展排查。2023年12月,马店沟仍有5项指标超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进展情况:已达序时进度
1. 2024年9月30日,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钒钛高新区马店沟水环境排查整治方案》,并按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2. 2024年 1月23日印发《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马店河区域排洪沟、主干道边沟清淤的通知》,2024年1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雨排沟清淤和收集处置企业厂区山体渗水等工作的通知》。东立磷等14家企业提交了清理情况和照片,园区综合渣场道路两侧、钛都化工至全瑞工贸段道路边沟、钛海科技至兴中钛业段道路边沟、恒通钛业后门岗排洪沟等10余处主要区域完成清理。下一步对排洪沟进行核查,对新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清理工作。
3. 已完成马店沟及其各支线周边企业料场、堆场等散粉堆场的排查,督促企业做好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面源管控措施,防止散粉料扬散对马店沟造成影响。坚决移交涉水违法线索:《关于攀枝花市众立诚实业有限公司私排不明水体出厂界的线索移交函》《关于四川汇丰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线索移交函》《关于攀枝花市众立诚实业有限公司污水外排线索移交的函》《关于攀枝花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外排等违规线索移交函》《关于攀枝花市东立磷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外排线索移交的函》等函件。
4. 2025年继续全面开展企业雨污分流指导和检查,确保雨水得以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减少对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有效降低企业污水处理负荷和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质量。目前,已督促20余家企业开展雨污分流整治并提交了报告。2025年1月开始,对8支线源头阳润科技和环友厂区山体渗水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地面硬化、修筑水泥沟渠等整治要求,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十二、水环境治理推动不力,农药化肥减量流于形式。米易县安宁河流域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台账内容缺失,无法统计销售量,化肥和农药使用情况监测调查点未建立台账,无法统计使用量。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开展调查统计、指导农户,数据两头落空。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2024年4月2日,米易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药经营主体召开了农药经营管理工作会,对经营者购销台账做了进一步要求,要求经营者对农药进销货数量、规格等相关内容要做到记录完整。对4家经营示范门店开展检查8次,督促指导农药经营示范门店规范和完善销售台账。2024年5月30日,召开米易县2024年化肥农药使用固定调查工作推进会及监测户科学安全用药、科学施肥技术培训会,全县11个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及60户化肥农药使用固定调查监测户参加。
2. 已按照行业规范,完成2024年米易县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和农作物化肥农药固定监测调查点的监测调查工作。2024年在多个乡镇开展天敌防控、性诱、迷向等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普威镇新舟村、撒莲镇垭口村番茄潜叶蛾性信息素交配干扰、性诱等试验示范;白马镇高龙村赤眼蜂防治玉米草地贪夜蛾试验示范;丙谷镇小河村豇豆全程绿色防控、新村草地贪夜蛾性诱防控试验示范)。在攀莲镇、丙谷镇等7个乡镇示范推广农作物生物防治51000余亩,其中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6740亩;在撒莲镇安全村水稻种植区开展病虫害植保无人机飞防700余亩。依托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2024年攀西晚熟芒果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等,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宣传培训14期、“科学施肥”宣传培训10期。
三十三、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攀枝花市虽已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中等偏后,2023年优良天数率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攀枝花市有关部门监管缺位,超量生产、违法排污、扬尘污染等问题较为严重。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2024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5月印发《关于开展金属冶炼行业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6月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7月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行业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9月印发《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对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提出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具体要求,督促企业按照备案产能组织生产,并组织开展了摸底排查、现场督查、邀请专家研判指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主体设备、督促整改等工作。
2. 2024年4月7日,印发了《攀枝花市2024年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攀污防攻坚办〔2024〕10号),以4-9月为重点管控时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突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氮氧化物(NOx),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管控。
3. 2024年11月15日,制定印发了《攀枝花市2024-2025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做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防控工作。
4. 2024年2月29日,印发了《攀枝花市2024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攀环办发〔2024〕2号),聚焦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与监测等关键环节,对涉气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推进污染排放精细化管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完成55家,同步实施测管协同21家。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2日印发《攀枝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9月-12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扬尘专项整治,已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已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检查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问题清单,完成了对市内66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督查。
三十四、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错峰生产形同虚设。2021年至2023年,2家水泥企业虽已满足错峰停产天数要求,但熟料产量不降反升,甚至比不错峰正常生产还多13.8万吨。经信部门下发错峰生产文件,仅明确停产天数,未明确压产要求,也未严格核查产量。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已对瑞达水泥公司进行了约谈,落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建立完善生产台账,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严格按照核准产能组织生产;已核查2021年至2023年瑞峰水泥熟料产量情况,约谈了瑞峰水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该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等。
2. 2024年9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转发《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泥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围绕企业台账做好“日监管,月督办”,每月不少于1次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要求企业按照产能、产量“双控”要求与错峰生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生产,并定期到企业现场核查水泥生料入窑量、用电量、产销量等生产台账数据信息。2024年11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转发《关于开展水泥砖瓦企业错峰生产专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仔细核查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并填写错峰生产情况核实表等信息。2024年,瑞峰水泥公司累计生产熟料45.33万吨、水泥75.27万吨,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5.04%、15.77%;瑞达水泥公司累计生产熟料49.85万吨、水泥72.867万吨,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9.95%、32.05%,两家水泥企业在整改期间均未超核准产能生产。1月-12月,瑞峰水泥公司完成错峰生产183天,瑞达水泥公司完成错峰生产201天,年度错峰生产任务已完成。
三十五、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违法排污屡禁不绝。生态环境有关部门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督察组抽查13家企业,发现41个违法行为。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违规设置在线监测设施数据上限,伪造达标数据。兴中钛业有限公司在大气自动监测设施损坏情况下,未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导致大气污染排放脱管失控。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2024年1月26日,对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板材厂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立案调查,3月25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刑事移送),3月27日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立案侦查(3.25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 兴中钛业于2024年3月5日签订相关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合同,并更换了相应在线监测设备。兴中钛业已于2024年10月30日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中包含了自动监测设施设备应急处置措施。此应急预案于2024年11月25日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并按要求执行。
3. 2024年3月,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合规性评价,已组织在线设备厂家对CEMS运维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2024年5月,攀钢钒能源动力分公司更换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单位,引入更加专业的第三方运维单位。2024年9月底,完成能动分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整体更换,品牌为雪迪龙。
4. 已对抽查的13家企业,发现的41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8件,共处罚款14.8万元,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移送2件。
三十六、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扬尘管控不到位。西区法巴路等3处园区车辆冲洗点(法巴路、彩虹路、钒钛东路北段)长期闲置。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已达序时进度
1. 西区政府正在督促辖区货运源头企业完善冲洗设施,已对8家源头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其中6家源头企业均安装了冲淋设施,且能正常使用,另2家源头企业已停产停运。国家钒钛高新区已督促辖区货运源头企业完善冲洗设施,目前,园区在产企业均安装了车辆冲洗设施。下一步,计划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消彩虹路车辆冲洗设施。
2. 采用源头治理措施开展问题整改,并计划拆除彩虹路、钒钛东路北段2个冲洗点。目前,梳理出79户重点企业,形成了车辆冲洗设施建设台账,其中75户已建设了冲洗设施,4户处于长期停产或破产状态。
三十七、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扬尘管控不到位。攀西现代物流园等4个货场(迤资站货场、格里坪一号货场、攀西现代物流园、白马货场球团装卸)未湿法作业。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已达序时进度
1. 格里坪一号货场在卸车货场新建三方全封闭大棚已完成资金筹集,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已于2025年3月中旬进场施工。现场管控每日增加5次洒水,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2. 已完成货场道路、场地损坏区域硬化,进出口门岗一体化冲洗装置安装、扫地车购买并投入使用。散货库房建设及高压微雾喷淋系统安装完成,现处于验收阶段。已完成1#、2#多级沉淀收集池建设并投入使用、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消防设施设备安装。
3. 攀西现代物流于2024年4月30日新建1200立方米雨污沉淀池兵投入使用,将货场雨污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雨污水用于货场喷洒抑尘,循环利用不外排。在散堆仓位区安装完成45个喷头,对货物入仓和装卸火车皮时进行喷淋抑尘。7月11日,制定了公司湿法作业制度并严格执行,降尘抑尘措施到位。7月22日,新购置一辆洒水车,与原有1辆洒水车交替,实时对货场、通道面源进行冲洗,洒水湿润抑尘。公司车辆冲洗平台不间断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8月31日,完成了铁路专用线上新建一套喷淋系统(长度450米、高度5米),解决装货物入火车皮时的扬尘,彻底解决了散堆装作业全过程的抑尘问题。
4. 白马货场已对现有喷淋设备、防风抑尘网破损维修更换,增设2台水表,制订了《西部物联联合运输分公司白马湾丘专用线环保管理办法》,并对职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三十八、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扬尘管控不到位。烨煌电力金具等5个建筑工地(9-20240110-建筑工地-烨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电力金具项目、15-20240110-建筑工地-当升科技(攀枝花)新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12-20240110-建筑工地-钒钛综合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部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南钒钛对面)、16-20240110-建筑工地-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钛材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地-米易县安宁股份2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5个未落实《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求行为的建筑工地,进行问题现场核实。于6月25日向5个项目下发了暂停施工通知书,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局。经现场核实,5个项目均已及时采取措施并完成整改,于9月19日前提交了整改完成报告书。
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2日印发《攀枝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就扬尘防治不到位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 现已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检查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问题清单,完成了对市内66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督查。
三十九、大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扬尘管控不到位。有关部门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计划烧除不到位,个别县(区)未严格执行熔断机制、规范烧除、错峰烧除等要求。
整改时限:2025年1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金江镇)均印发了本辖区计划烧除方案,本轮防火期计划烧除面积控制在76万亩以内,相比去年同比下降10%。
2. 2024年11月,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攀枝花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攀枝花市2024-2025年计划烧除实施方案》《攀枝花市2024-2025年计划烧除包片检查指导方案》。
3. 市林业局分别对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以及米易县得石镇计划烧除进行调研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完成计划烧除57.2万亩(本轮计划烧除已结束,未突破76万亩上限),计划烧除期间没有出现大气环境污染。
四十、保护地存在侵占森林公园违法问题。盐边县有关部门履职不力,因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21年被上级约谈,2023年被挂牌督办,但此次督察仍发现,二滩国家森林公园林地被违法占用,用于建设驾校训练场地。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进展情况:已完成
1. 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多次核实,盐边县旺安驾校从攀枝花市锦湖鑫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租赁的15.28亩场地均位于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内(其中3.15亩与四川二滩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未经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批准,在场地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经营培训活动。该场地此前为停车场,租赁后未新修新建,属于建设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不属于林地。盐边县林业局于2024年3月向盐边县旺安驾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盐边林责通字〔2024〕4-1号),并对其未经许可进入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盐边林罚决字〔2024〕4号)。2024年3月17日,盐边县人民政府指定盐边县林业局组织盐边生态环境局、盐边县交通运输局、二滩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盐边县旺安驾校进行了集体约谈。2024年6月6日,二滩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函复盐边县旺安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同意其在租用土地12.13 亩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包括与四川二滩鸟类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3.15 亩)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盐边县旺安驾校已对涉及四川二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3.15亩训练场进行了物理隔离,拆除内部专用停车场标牌、围栏等,在长期检查中未发现再次使用情况。
2. 已完成对“2021年被上级约谈”的森林督察案件办理迟缓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并上报“2023年被挂牌督办”案件一案一册资料,完成销号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两组,于9月10、13日联合开展“绿盾2024”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对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覆盖排查,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该措施已完成。
四十一、保护地存在影响饮水安全问题。部分县(区)对群众饮水安全重视不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仁和区平地镇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无关的建筑物,隔离设施多处破损。盐边县渔门镇岩郎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部分农户生活污水未妥善收集处置,存在种植芒果情况。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进展情况:已达序时进度
1. 已拆除仁和区平地镇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关建筑物,并对一级保护区内隔离设施进行排查,及时修补、更换破损围栏围网,树立宣传标牌,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已完成整改。
2. 一是拟依托盐边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对岩郎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1家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置,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勘察设计、清单编制专家验收,下一步将开展财评工作。二是实施“盐边县渔门镇水源地保护-芒果绿色生态栽培管理技术示范项目”,用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现已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开展芒果清园技术现场培训1次,发放树杆涂白剂56桶和芒果冬季管理技术手册40本。2025年2月10日-11日,南亚作物创新团队岗位专家与项目组成员在渔门镇三源河村岩朗组开展了芒果绿色生态栽培管理技术培训,目前正在制作地埋式管道灌水器,预计5月底前安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