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乱象问题线索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攀枝花市公开征集旅游市场经营乱象问题线索。现将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旅行社违规经营: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等手段招徕游客;不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擅自变更行程安排;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等。

(二)导游违规执业:导游私自承揽业务;在带团过程中擅自变更行程、脱团、甩团;强迫、诱导游客消费;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殴打游客;向游客索要小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三)旅游购物违规行为旅游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明码标价、标注误导信息;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等。

二、反馈方式

(一)投诉热线: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12-12345;

(二)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2230810东区人民街76号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2239959东区新源路69号

西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3882707(西区苏铁中路289号)

仁和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2903554(仁和区宝兴北街3号)

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3883078(盐边县西城街8号)

米易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2-8176333(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94号)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对线索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举报人请尽量详细提供线索的时间、地点、涉及旅行社或人员,请尽量保留合同、收据、行程单、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

审核: 刘天华   责任编辑: 王继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