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现将攀枝花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32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资金4,289万元。

  1.仁和区91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7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42万元。

  2.西区3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3.米易县1,56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5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4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60万元。

  4.盐边县1,51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23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82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7,843万元。

  1.仁和区1,59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米易县2,89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盐边县3,35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0812-8883738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朱健林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279298614@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审核: 阚忠钰   责任编辑: 杜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