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联合多部门以案释法——
矿山“伤疤”上种下法治“繁花”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8-17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8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人民法院在阿署达四季花海联合开展“法典护繁花,修复践青清”花海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环保公益组织代表齐聚现场,通过“审判+修复+监督+普法”模式,结合一起危险废物违法处置典型案例,生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本次活动引用的典型案列为四川某科技公司诉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罚款行政纠纷案。经查,某科技公司2018年3月至2024年8月共采购209个铅蓄电池供厂内平板车使用。2019年3月至2023年12月,该公司将180个废铅蓄电池分7次交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个人进行处置。2024年1月起,公司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合规处置剩余29个废电池。
2025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该企业违规将其交由无资质人员处置的行为,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并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00元的行政处罚。该企业认为自身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应当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以此为由于2026年3月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处罚决定。
2026年7月,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坚持环境资源审判“处罚与修复并重”的原则,多次实地踏勘、组织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座谈沟通,释明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生态修复”多元化解路径。据该案承办法官刘滔滔介绍,案件办理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精准对应适用法律,引入专家辅助人助力事实核查,经多轮协调与释法明理,既让企业认清违法行为及潜在生态风险,自愿承诺开展生态修复;又让行政机关结合企业整改诚意和教育实效,依法调减罚款金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必须依法合规处置。这对我们企业而言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8月11日,该科技公司聘请专业绿化队伍,组织职工到阿署达四季花海开展补植复绿,共计栽植黄杨3300株、翠湖绿2000株、异木棉3株、鸡蛋花2株,补植面积共228平方米。
本次替代性修复选址阿署达四季花海,有着特殊示范意义。这片花海前身是服役50余年的攀钢马家田尾矿库,作为曾经的矿山生态“伤疤”,这里在完成闭库治理后,蜕变为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标杆,也成为攀枝花矿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在这里开展补植复绿,能让社会公众直观感受矿山蝶变过程,使“生态优先 损害担责”的理念更具说服力。
东区政协委员尚存良现场观摩后深有感触,他认为,案件处理既守住法律刚性底线,也体现柔性治理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有机统一。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希望各类市场主体以此案为鉴,把生态守法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守护绿水青山。下一步,法院将持续用好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发挥示范基地普法作用,推动生态环境司法理念落地,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绿色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愉 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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