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8-07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已于2026年7月3日由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审核: 吴蔚 责任编辑: 伍家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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