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焕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6-11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6年6月10日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焕红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姚志刚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蔡雪梅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

  侯海营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冠华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楠、李程林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兼);

  谭红同志为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兼)。

  决定免去:

  夏应云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岚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文义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国宏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继川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冠华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蔡雪梅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镇华、熊银发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焕红同志政协第十届攀枝花市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审核: 江潇   责任编辑: 伍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