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法院开庭审理“26度果园直发”账号侵害商标权一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6-21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6月19日上午,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四川省某农业有限公司诉李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并邀请区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代表,现场观摩此次公开庭审。

   据了解,2016年9月7日,攀枝花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26度果园”注册商标,有效期至2026年9月6日。2021年12月13日,该公司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四川省某农业有限公司。快手用户名为“26度果园直发”的用户,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在快手平台上发布了多个涉及枇杷、芒果、石榴等水果销售的视频。

   四川省某农业有限公司认为该用户在快手平台冒用26度果园的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水果侵犯了其商标权。2024年4月12日,四川省某农业有限公司向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即停止在快手平台使用用户名“26度果园直发”并删除涉及“26度果园”的视频及图片;2.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庭审现场,合议庭围绕原告是否是权利主体、被告实施的被诉行为是否侵害商标权、原告的实际损失及被告获取的利益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针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结合证据逐项发表各自的意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并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开展了释法明理,被告充分认识到了商标权保护的重要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

   商标专用权是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取得的一项民事权利,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文化,尤其是对于公众知晓度较高的商标,更是凝聚着企业独有的商品特色,侵害他人商标,不仅侵害了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信誉,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本次公开庭审该案件,旨在通过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经济健康发展。

   下一步,东区法院将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抓手,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薛琪舰 张珊珊)

审核: 丁傑   责任编辑: 杨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