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8-0003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4-25
  • 发布日期:2018-04-28
  • 文  号:攀办发〔2018〕56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攀枝花市 2018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5 日

攀枝花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 2018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 2011〕 20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 2011〕 43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 2012〕 121 号)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近年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一)近五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近年来,受强降雨天气影响,攀枝花市地质灾害频发。 2013—2017 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24 起,造成 3 人死亡, 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900 万元;发生地质灾害险情 217 起,威胁人员 6588 人,威胁财产 13570 万元。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时间分布特征。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主要集中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在 6—9 月强降雨期间。其中, 2015 年 8 月 27 日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险情 24 起, 2016 年 9 月 19 日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险情 129 起、灾情 2起, 2017 年 6 月 28 日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险情 2 起、灾情 1 起。

       2.空间分布特征。

  攀枝花市地质灾害分布空间差异明显,主要分布在人口聚居密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中低山、河谷区,除了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地形地貌的控制外,还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近五年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主要发生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三个县(区),其中仁和区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11 起、险情 98 起,米易县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5 起、险情 51 起,盐边县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7 起、险情 48 起。

  3.灾害类型特征。

  攀枝花市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岩体破碎,坡度较陡,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除此之外,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均有分布。总体上地质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范围广等特征。近五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以中小型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 15 起,泥石流 9 起。

  二、 2018 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条件。

  攀枝花市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断裂发育,岩体破坏严重,河谷切割深,沟壑纵横,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地质环境条件总体较差,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重要内因。全市第四系松散堆积体、昔格达组粉砂岩泥岩地层分布范围广,局部地层厚度大,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岩石地层分布区岩体破碎,坡度较陡,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沟谷地区地形坡度和汇水面积大的区域,在强降雨作用下易形成滑坡、崩塌灾害,并进一步形成泥石流灾害。同时,受近年强降雨天气影响,原有地质环境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地质灾害易发、频发。

  2. 2018 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根据汛前检查结果,截至目前全市威胁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 306 个(东区 8 个、西区 8 个、仁和区 86 个、钒钛高新区 10 个、米易县 91 个、盐边县 103 个),其中滑坡 221 个,泥石流 34 个,崩塌 24 个,不稳定斜坡 25 个,地面塌陷 2 个,约 2.4 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威胁财产约 8.6 亿元。

  3.人类工程活动。

  2018 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攀大高速公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必然会影响原有地质环境条件,在极端天气情况下,易诱发地质灾害。

  4.降雨预测情况。

  据气象预测, 2018 年年平均气温正常到略偏高,年降水量大部地区正常,局部略偏少,市区 750 毫米—850 毫米,仁和区 750毫米—850 毫米,米易县 1000 毫米—1150 毫米,盐边县 900 毫米—1050 毫米,盐边县北部(渔门)1000 毫米—1200 毫米。雨季开始期略偏早,大约在 5 月下旬到 6 月上旬开始,汛期中有 2—3 次区域性暴雨, 6 月中旬末至下旬局部地区有初夏洪涝, 7 月上旬至中旬中期局部地区有盛夏洪涝, 8 月下旬后期至 9 月中旬部分地区有洪涝,局部偏重。秋季的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局部地区有 5 天左右的连阴雨天气,全市雨季结束期正常,大致在 10 月中、下旬相继结束。

  (二)地质灾害发生类型预测。 根据我市近五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及气候预测情况分析, 2018 年地质灾害类型仍以中小型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有一定比例发生。随着我市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加大, 2018 年因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地质灾害可能占有一定比例。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我市自然地质灾害主要因降雨诱发,汛期持续降雨及突发强降雨期间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也是重要防范时段。突发强降雨要防范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持续降雨期间要重点防范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人类工程活动破坏原有地质环境条件,降雨可能进一步诱发地质灾害,汛期全时段都需要加强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存在一定滞后性,近年来非汛期也有地质灾害发生,所以非汛期仍要防范地质灾害,同时应关注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金沙江沿岸地质灾害易发区。

  该区主要包括炳草岗、密地、清香坪、格里坪等主城区。区内工矿企业密布,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城市沿金沙江两岸排布,在采矿、城市建设、道路建设等频繁的工程活动综合作用下,对原生地质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各类地质灾害发育,主要威胁城市建筑、矿山企业、交通干线、居民建筑等的安全,交通干线、城市主干道的高陡边坡也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对道路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2.温泉、国胜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该区包括盐边县温泉、箐河、永兴、国胜等乡镇。区内人类活动主要为农业,其中对地质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主要为开荒垦地、森林植被的破坏等,加之区内降雨量总体较大,强降雨天气频发,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3.安宁河谷谷坡及山麓坡脚地带地质灾害易发区。

  该区主要包括安宁河沿岸的米易县白马、草场及支流沿岸的新山等乡镇。本区是米易县地质灾害分布最为集中、危害最大的区域,地形以构造侵蚀中山、高山和河谷阶地为主,由于区内夏、秋季节多发强度高、历时长的暴雨和大暴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

  4.桐子林、红果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易发区。

  该区主要包括盐边县桐子林镇、红果乡。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主要与采矿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该区的分布受矿区分布范围控制,地质灾害的发育类型也与采矿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5.金沙江以南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

  该区主要包括仁和区大田镇、太平乡、总发乡、大龙潭乡、前进镇、仁和镇、金江镇。区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6.把关河流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

  把关河流域的仁和区布德镇、同德镇以滑坡地质灾害为主。由于大部分是农业区,自然滑坡发育是这里的特征,基本发生在农业耕种区。本区植被稀少,坡耕地开垦严重是诱发滑坡的重要因素,崩塌在一些陡峻地区和石灰岩地区时有发生。

  7.二滩库区滑坡易发区。

  该区主要包括二滩库区沿岸盐边县国胜、渔门、共和、永兴、鱤鱼、红果等乡镇,米易县白坡、普威、得石等乡镇。区内地层以软弱的变质岩系为主,构造活动强烈,岩性破碎。由于水库蓄水浸没坡脚,使原斜坡根部处于饱水状态,力学强度降低,使部分原有处于稳定状态的斜坡失去稳定,从而发生滑坡。

  (二)地质灾害重要防范点。 根据汛前排查情况,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以下部位作为防范重点:一是已排查出的威胁农村村民、城镇居民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二是地质环境条件差、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集镇、医院、学校、村民(居民)集中居住区、旅游景区、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域;三是攀枝花境内的 G108 线、 S214 线、 S216 线、 S310 线、 XD15 线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道路沿线;四是工程活动形成的易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排土场、矸石场、灰场;五是攀大高速公路、火车南站、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等重大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区、宿营地及弃土(渣)场。

  四、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地质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能有力、有序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级有关规定及《攀枝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积极做好各项防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乡道、村道由乡镇、村负责)、航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水务部门要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事权范围内城市主干道、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及其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及周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实施工作;扶贫移民部门要做好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点、农家乐等游乐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实施工作;电力部门要做好电力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电力设施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时能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抢险排危、救济救助、卫生防疫、道路保通、电力保障、通讯保障等工作。

  (二)加强监管,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项目业主(包括水电建设、交通、城建、采矿业主等)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要求,科学合理施工,防止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电建设、公路建设、城乡建设、矿产资源开采等工程活动的监管,督促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按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及时对因工程建设或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实施工程治理,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违规建设的建筑物,依法责令限期拆除。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对于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防灾预案。要设立警示标牌、撤离路线标牌,确定安全避险场地,要把防灾预案所明确的主要防灾措施通过警示标牌或防灾明白卡等方式告知所有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受威胁居民或在建工地施工人员。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 要学习汶川滑坡成功避险经验,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威胁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专职监测人员,及时建立完善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体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威胁医院、学校、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工棚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专人监测。监测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能为防灾避险提供准确信息。要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开展雨情、汛情会商,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大范围、多渠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监测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灾害征兆时要及时预警,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实施避险,采取措施避免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各有关单位要千方百计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将相关信息传达到相关防灾人员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适时组织避险。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督导检查。 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汛期要严守岗位,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遇灾情和险情,要按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完善值班工作条件,保障值班工作顺利开展。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巡查、速报、值班、预警预报等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专职监测人员补助发放、工作条件保障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四)充分做好防灾避让和应急准备。 要根据隐患类型、规模和威胁对象科学制定避险措施,指定避险场地,准备应急物资和充实应急队伍,严格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做好防灾避让工作。在降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果断组织可能受威胁群众主动避让,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矿企业加入当地气象、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预警预报系统,及时获取防灾减灾预警信息,提前将受威胁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民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救助、应急医疗等物资及应急抢险、应急通讯、应急发电等设备的储备、调配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时能快速、足够地调集。国土资源部门要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排危、应急调查的技术支撑单位。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快速应急机制,保证应急处置工作能及时有效实施。应急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特别是要统筹做好跨区域物资、设备、应急队伍的调配工作。

  (五)做好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要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加强对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相关人员的业务宣传培训,切实提高防灾避险意识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相关防范机制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着力提升基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临灾应对能力。主汛期前,各县(区)要对辖区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地制宜开展至少1次应急演练,演练要按照简单、迅速、实用的原则,贴近实战,符合实际,让群众通过演练,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发生灾、险情时能防能避。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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