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8-00043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1-12
- 发布日期:2018-01-12
- 文 号:攀办函〔20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实、抓早、抓好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为全年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和目标实现打下坚实基础。现就做好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2018 年一季度,全市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按“两个不低于、两个高于”安排,即各县(区)、钒钛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全年目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要高于省上下达的目标、高于市政府下达的预期目标。全市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 8.5%以上,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完成 54 亿元和 53 亿元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达到 55 个、竣工工业项目达到 14 个,新升规企业 6 户。
责任目标考核的基础数据以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市目标督查办牵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将对工作懈怠不力、完成目标进度不理想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运行分析监测预警和统筹指导,及时通报各县(区)、钒钛高新区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抓好一季度工业“开门红”的相关工作。
附件: 2018 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主要责任目标分解安排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12 日
附件
2018 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
主要责任目标分解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