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18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037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15
  • 发布日期:2017-09-18
  • 文  号:攀办发〔2017〕141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5 日

   攀枝花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

  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

  为切实解决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引领全市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出发点,坚持“ 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协同推进” 的原则,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配置资金链,从建设和引进科技金融机构、建立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创新融资渠道入手,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创新科技金融制度,促进科技和金融协调发展,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金融市场发展,使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更加健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金融主体更加丰富,科技金融市场更加活跃,切实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和科技金融工作机制。

  2.设立攀枝花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建立科技银行。科技信贷额度达 5000 万元。

  3.培育科技担保、科技保险市场。开展科技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达到 1~2 家,开发 1~2 个科技保险险种。

  4.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力争全市新增上市或挂牌企业 2~3 家;新增直接融资额度超过 1 亿元。

  5.建立比较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引进1-2 家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和融资服务机构。

  三、工作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攀枝花市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与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一体),成员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等 16 家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1.完善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政策体系。优化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方式,开展奖励性后补助和创新平台后补助工作,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导向性和公益性。研究设立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及攀枝花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产业的联动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

  2.制定科技金融扶持激励政策。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攀枝花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多项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制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财政补贴、对中介机构奖励补助、对银行奖励补贴等三个方面扶持政策,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建立比较健全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

  1.建立科技金融联席会议制度(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紧密挂钩),制定和完善科技金融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

  2.加强科技金融联席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项目推荐、信息通报、评估服务、诚信监管等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科技金融试点工作。

  3.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开展科技金融工作动态,及时通报参与科技金融的企业信用及风险控制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创新科技金融融资体系。

  1.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业务。推进攀枝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建立科技与银行的合作机制,由联席会议选择多家商业银行成为科技信贷合作银行。探索和创新科技金融信贷模式,研究推出科技金融产品,力争投贷联动试点,建立信贷、担保、保险、财政补贴的协调推进机制。

  2.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科技金融提供担保服务,构建科技金融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化科技权益担保机制。

  3.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科技金融,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保险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并购、投融资提供保险支持。

  4.引进专业的科技金融评估、评价和融资服务机构,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充分合理运用专业评估、评价成果。

  5.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职能,将管理与评审分离,强化监督和执行。积极对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网络流程,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加强对计划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评估。

  6.积极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及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科技型企业和知识产权项目获取基金支持。

  7.组织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项目洽谈对接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项目融资和企业挂牌上市、入股融资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将科技金融业务常规化、常态化。

   (四)实施科技金融专项行动,扩大科技型企业直、间接融资规模。

   1.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行动。修订完善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补助办法,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到主板、中小创业板和四板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在发展用地保障、申报科技和产业化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企业所涉及的股改、评估、税务、审计等提供配套服务。

  2.实施股权融资行动。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有效对接以及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方式,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实现投贷互动。大力引进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加强与市外金融投资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3.实施间接融资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信贷模式、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工具,开展股权、票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引进和培育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保险等综合融资模式。支持县(区)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和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形成政府引导,银行、企业及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科技金融风险共担机制。

  (五)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1.推动知识产权转移和交易平台建设。抓好攀枝花市钒钛专利技术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港建设,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专利成果产业化投资,探索知识产权许可、拍卖、出资入股等多元化价值实现形式,促进知识产权流转。

  2.开展科技型企业信息和科技金融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高新技术后备培育企业信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专利项目信息等分类信息库。

  3.建立科技型企业信用平台。依托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实施信用辅导、信用创建、信用评级等方式完善科技型企业信用信息库。

  4.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专家队伍。组建由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技术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攀枝花市科技金融专家库,为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项目提供专业咨询。

  5.开展科技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金融培训,对金融机构信贷和风险评估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培养知识产权信贷、评估、法律和技术服务人才队伍。

  (六)建立科技金融企业信用及风险控制体系。

  1.建立企业科技金融信贷信用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建立融资还贷信息反馈登记动态信息数据库,健全科技金融贷款信用体系。

  2.建立科技金融融资风险承担机制。推动银行、担保、保险、财政补贴按一定比例承担融资风险。指导和支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管理体系,创新授信评级,严格授信额度,建立科技金融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评估质量管理,防范科技金融评估风险。

  (七)建立科技金融融资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对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开展科技金融评估业务、服务信用、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动态监督审核其机构评级、人员资质、评估收费等情况,制止低价恶性竞争或超标准收费行为,规范评估市场。

  2.加强对出质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对质押融资项目实行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监控,持续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跟踪管理。对侵犯出质知识产权的行为,实行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的原则,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营造舆论氛围。

  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结合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科技金融,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加大对科技金融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我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服务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协同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银监分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规范科技金融业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协调解决科技金融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建立考评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 2017 年起,每年 12 月 20 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组织年度考评并适时组织日常督导检查。

  六、进度安排

  (一)2017 年度。

  1.成立攀枝花市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设立科技和金融结合专项基金、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3.启动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建设,开展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科技担保配套政策的研究。

  (二)2018 年度。

  1.力争设立 1 家科技支行,1~2 家商业银行开展科技信贷业务,科技信贷额度超过 2000 万元。

  2.本地开展科技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达到 1~3 家。

  (三)2019 年度。

  1.力争 1~2 家科技企业挂牌上市。

  2.全面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为下阶段科技金融工作奠定基础。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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