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013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5-15
  • 发布日期:2017-05-15
  • 文  号: 攀办函〔2017〕 48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15 日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治理体系,强化突出违法行为打击处理质效,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加快建设”、“四区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针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当前问题,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注重标本兼治与综合施策结合,实行疏堵协调与联动协作同步,严格管理与人性执法共举,为我市打造四川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通过梳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道路交通要素摸底分析、断头瓶颈路段改造、交通标识和隔离栏施划设置、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等措施,努力实现“三个更加”:道路规划设计更加科学合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安全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协作更加精细务实;“四个明显”: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好转,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明显遏制,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努力实现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持续开展为期 6 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2017 年 5 月 20 日)。以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工作部署、摸排调研等工作为重点,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 年 5 月 21 日~2017 年 9 月 30日)。以落实工作任务、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广泛新闻曝光等工作为重点,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10 月 31日)。以总结工作得失、提炼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等为重点,固化并保持集中整治成效,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张森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

  五、工作任务

  (一)县(区)政府。

  1.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现状调研分析,提出改善对策和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2.优化主城区路网结构,对龙珠路、桃源街至西海岸市场循环线进行工程性改造。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3.落实专项资金,重点对乡及以下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车流量较大路段开展隐患排查和挂牌整治;其中市级挂牌

  整治道路为:

  (1)阿署达至机场路连接线。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2)沿江快速通道、苏铁保护区道路。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3)前进镇前进村马鹿塘社道路。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4)红猛路、国胜乡梭罗村村道。

  责任单位:盐边县政府

  (5)撒海路。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6)园区 3 号线经鱼塘高速引路至园区路段、老机场路经保安营村至观音崖寺路段。

  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4.完成 2016~2017 年省级路侧护栏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完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基础数据录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6.落实辖区内经济园区、物流场站、客货运企业等源头监督责任,健全企业、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诚信记录,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及禁入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7.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8.成立专门的城区文明交通劝导队,坚持在行人集中过街路口、路段有效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劝导员补助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各县(区)区劝导队人数分别为:东区95 人,西区 48 人,仁和区 48 人,盐边县 30 人,米易县 30 人,高新区管委会 10 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9.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整治氛围,适时召开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牵头开展建成区道路交通基本特征、服务水平、交通现状、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手段摸底分析,提出道路、静态交通、慢行交通等各系统改善方案并加快实施;合理设定调整建成区主次干道限速值,完善事权道路标志标线标牌;完善大型建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牵头制订“十三五”期间《攀枝花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严格各类建筑市场及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管理,督促健全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机制。

  (三)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事权道路服务水平评估,完善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设置施划,科学调整设定道路限速值;指导县(区)完成农村公路省级路侧护栏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不含农村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优化城市公交站点、班线设置,强化公交换乘系统建设;依法查处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客运企业(场站)巡查,坚持对超限超载货车开展“一站式”查处和“一超四罚”措施;加大对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市公安局。

  优化落实城区“视频巡查+路面巡逻+定点查缉”的网格化警务和农村地区“2+2+X”管理模式;精细化道路交通组织、信号灯配时、道路(路口)渠化、标志标线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预案;打造省级文明示范街(机场路、人民街、新华街),开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专项清理;严查严处各类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和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重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抄告曝光,建立对公务车辆、公交(出租)车辆、客货运源头单位车辆的抄告通报制度;指导和规范交通文明劝导员日常工作。

  (五)市城市管理局。

  梳理城市建成区事权道路的断头路、交通瓶颈路段、交通需求复杂区域,提出工程性改造措施并实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完善事权道路隔离设施、标识标线等设置施划,规范事权公共停车场(点)、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常态管理;严格占道施工作业和道路开口的审批管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合理规划设置依车售卖停车区域。

  (六)市国土资源局。

  完善炳二区、炳三区事权道路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的设置施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七)市农牧局。

  强化农机源头监管和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机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

  (八)市安全监管局。

  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对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倒查追责。

  (九)市工商局。

  严格机动车销售企业和交易市场等环节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改(拼)装及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销售行为。

  (十)市财政局。

  负责牵头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中相关经费落实。

  (十一)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媒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进行宣传报道;适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通过各类平台推送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十二)市文明办。

  负责牵头并协调各县(区)、相关志愿者服务组织等,落实交通文明劝导人员开展工作。

  (十三)市目标办。

  负责将整治工作质效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会同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紧盯目标、强化领导。市政府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是我市建设“中国阳光花城”“中国康养胜地”“平安攀枝花”的有效抓手,事关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安居乐业。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推进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同时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及联络员名单,于 5 月 25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宇镭 杨镇僖,电话(传真):3335074,邮箱:284113915@QQ.COM

  (二)创新方法,统筹推进。要立足我市发展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道路交通要素基础数据,科学分析当前问题瓶颈,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发展趋势,创新工作方法,为道路规划设计、路网结构优化、交通流组织干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智能化交通管控等提供决策依据。

  (三)注重配合,联勤联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完成牵头目标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调查摸底、隐患治理、源头管理、执勤执法等方面的配合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技术等手段,及时有效处理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搪塞敷衍、推诿扯皮。

  (四)规范执法,严格问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整治的意义目的和经验效果,提高“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要公开透明整治全过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六)固化经验,完善机制。认真总结提炼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并将其转化为制度机制,指导日常工作;通过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更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附件: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附件

  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敬登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森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牟 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清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晓琴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寒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温 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镇华 市农牧局副局长

  冉从富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敬书鸿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付琳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 暄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李 海 市目标办副主任

  李兴荣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

  温 强 东区副区长

  宋建忠 西区副区长

  刘文权 仁和区副区长

  赖生洪 盐边县副县长

  黄芝晏 米易县副县长

  刘 峰 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蒲群林 花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及综合性文件材料、工作情况、重要信息的汇总、起草和报送,定期组织召开集中整治行动协调调度会议,会同市目标办研究制定整治工作任务量化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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