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005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1-18
- 发布日期:2017-01-18
- 文 号:攀办发〔2017〕9号
东区、西区、仁和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攀枝花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攀枝花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方案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函》(川环函〔2016〕19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加强我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依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全面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生产生活行为;完善穿越水源地保护区交通警示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在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时能够及时处置,防止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等。
二、整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集中整治,扎实做好我市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金沙炳草岗水源地保护区。
1.金雅仙客酒楼。
存在问题:金雅仙客酒楼部分区域位于金沙炳草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对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对现有金雅仙客酒楼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一级保护区区域内杜绝任何生产、生活行为。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
2.炳草岗大桥。
存在问题:炳草岗大桥穿越金沙炳草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对炳草岗大桥过往车辆的运输管制,设立警示标识牌,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过炳草岗大桥。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东区政府。
3.中国石油马坎加油站。
存在问题:加油站位于金沙炳草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牵头单位:东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
(二)金沙大渡口水源地保护区。
1.市煤气公司过江煤气管道。
存在问题:市煤气公司过江煤气管道位于金沙大渡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强过江煤气管道运维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和管道冷凝液安全收集、处置的制度建设。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安全监管局、东区政府、攀钢集团公司。
2.渡口大桥。
存在问题:渡口大桥穿越金沙大渡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对渡口大桥过往车辆的运输管制,设立警示标识牌,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过渡口大桥。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东区政府。
3.公交公司汽车修理厂及加油站。
存在问题:公交公司渡口桥下加油站及部分修理车间均位于金沙大渡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东区政府。
4.攀钢集团江8号排污口。
存在问题:攀钢集团江8号排污口位于金沙大渡口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强排口水质监测,研究制定建设泵站接入马坎污水处理厂的方案。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
牵头单位:攀钢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东区政府。
5.攀钢集团江5号排污口。
存在问题:攀钢集团江5号排污口位于金沙大渡口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排污口,强化环保设施管理,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牵头单位:攀钢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6.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仁和沟)。
存在问题: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仁和沟)位于金沙大渡口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研究制定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水务(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东区政府。
7.中国石油客运中心加油站。
存在问题:加油站位于金沙大渡口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牵头单位:东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
8.攀枝花市联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联合汽车销售维修服务公司位于金沙大渡口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整改措施:加强面源综合整治;加强监管,确保生产废水和冲洗水不外排,可回收利用。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9.南山桥至纳拉河(靠江侧)沿线建筑物。
存在问题:南山桥至纳拉河(靠江侧)沿线建筑物位于大渡口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东区政府和仁和区政府分别就各自行政管理区域进行面源综合整治,并对周边汽车维修店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仁和区政府。
(三)金沙金江水源地保护区。
1.攀枝花金江火车站货运场。
存在问题:攀枝花金江火车站货运场位于金江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快面源污染整治,完成防风抑尘网、洒水车等设施的安装和投运。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3月30日实施完成。
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2.攀枝花大西南铁路货场。
存在问题:攀枝花大西南铁路货场位于金江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快面源污染整治,完成防风抑尘网、洒水车等设施的安装和投运。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30日实施完成。
责任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3.金江火车站及部分居民楼。
存在问题:金江火车站及部分居民楼位于金江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金江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完成时限:2017年2月底前,制定完成金江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
牵头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四)金沙格里坪水源地保护区。
1.居民房屋。
存在问题:有一户550平方米居民房屋位于金沙格里坪水源地保护区一级范围内。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2.金沙滩长江漂流基地。
存在问题:金沙滩长江漂流基地位于金沙格里坪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废水不外排。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3.攀枝花市浩海石化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浩海石化有限公司位于金沙格里坪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措施:加强面源综合整治;加强监管,进出车辆必须冲洗,确保生产废水和冲洗水不外排,可回收利用。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4.攀枝花市百玲金属材料加工厂、攀枝花市攀川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嘉华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辅昌金属材料加工厂。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百玲金属材料加工厂、攀枝花市攀川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嘉华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辅昌金属材料加工厂位于金沙格里坪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措施:关停取缔。
完成时限:2017年3月30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五)金沙河门口水源地保护区。
1.四川华荣能源有限公司矸石发电厂、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攀煤(集团)有限公司花山矿。
存在问题:四川华荣能源有限公司矸石发电厂、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攀煤(集团)有限公司花山矿位于金沙河门口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要求:加强面源综合整治;加强监管,确保生产污水不外排,可回收利用。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责任单位:西区政府。
2.法拉大桥。
存在问题:法拉大桥穿越金沙河门口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措施:加强对法拉大桥过往车辆的运输管制,设立警示标识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西区政府。
3.宝鼎加油站。
存在问题:宝鼎加油站穿越金沙河门口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要求:加强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牵头单位: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
4.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公司(物流公司,目前属于停产状态)位于金沙河门口水源地保护区二级范围内。
整改要求:加强面源综合整治;加强监管,确保生产污水不外排,可回收利用。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责任单位:仁和区政府。
(六)完善水源地档案管理。
按照“城市—水源地—管理档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情况、水源地边界信息SHP矢量格式文件、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动态数据库、环境日常监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等。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0日。
责任单位: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市水务(集团)公司。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二)明确整改方案。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要求,细化整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市环境保护监督部门加强对整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整改项目逐一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四)加强水质监测。加强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制定年度监督性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按月开展5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督性监测,水质监测结果定期在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