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8-2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6-0003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8-29
  • 发布日期:2016-08-29
  • 文  号:攀办发〔2016〕38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已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实施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各贫困村开展科技精准扶贫和创新创业,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科技精准扶贫”为主题,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农民产业技能培训为抓手,大力促进扶贫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提升现有农业产业,探索发展新的高效农业产业,促进贫困村农户增收脱贫致富,助推我市贫困村在2018年全部实现“村摘帽户脱贫”,为攀枝花高水平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1.选派70名科技特派员,每位科技特派员固定对口帮扶一个贫困村,实现全市70个贫困村对口帮扶的全覆盖。

  2.引进和转化农业新品种30个,示范推广农业种养产业实用新技术8套。

  3.开展科技服务活动840次,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420期,培训农民2万人次以上。

  4.建成科技特派员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1个。

  二、组织管理

  (一)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的组织落实工作由市科知局牵头,会同市人才办、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攀枝花学院、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二)市科知局牵头负责全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及工作协调。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管理中心协助市科知局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牵头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涉及本项行动的其它市级部门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做好本部门的科技特派员组织协调、工作总结等。县(区)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做好配合与支持工作。

  (三)有关县(区)科知局牵头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应聘市科技特派员,开展产业扶贫的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受援贫困村科技需求、科技人才培养需求的上报,为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的科技特派员提供优质服务。

  三、科技特派员选派

  (一)选派对象。

  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专业背景强的大学生村官、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科技特派员选派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选派科技人员个体为主,团队科技特派员为辅,团队科技特派员是由3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服务小分队。

  (三)选派条件。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专业特长和技能,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历和管理经验,能够解决贫困村科技需求,身体健康,自愿为贫困村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

  (四)选派原则。

  1.按需选派原则。围绕我市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发展的需要,选派急需的科技人员。

  2.双向选择原则。科技特派员与拟进驻贫困村共同协商,签订“一对一”技术帮扶协议。

  3.突出重点原则。支持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和创业大户、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4.注重实效原则。因地制宜,切实提高帮扶村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创业能力提升。

  (五)科技特派员的选聘。

  1.推荐。由科技管理部门商请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

  2.填表。应聘科技人员自愿填写“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登记表”。

  3.审批。推荐单位签署推荐审核意见后统一报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批。

  4.颁证。应聘科技人员经审批认定后,由市科技管理等部门统一颁发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聘任证书。

  四、科技特派员的帮扶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年限与要求

  (一)任务。

  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引导帮助转变生产生活观念,开展种植养殖技术服务,提升现有产业,探索发展新的农业产业,实现增收脱贫。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深入宣讲扶贫开发政策,准确掌握贫困状况和科技需求,落实精准扶持措施,定点帮扶贫困村,协助乡镇和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生产生活观念。

  2.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扩面提质增效,大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引进培育发展新的特色优势产业。

  3.积极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大力提升贫困户生产水平和技能。

  4.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为贫困村社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土专家”、“田秀才”。

  5.充分利用科技特派员自身资源、信息优势、牵线搭桥,推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组织等与贫困村携手合作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服务期。

  3年一个聘任期。

  (四)工作要求。

  1.派出单位三年内科技特派员数量总量不变,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人员调整。

  2.科技特派员每年在所对口的帮扶贫困村开展科技活动不少于4次,三年不少于12次。

  3.开展活动时,特派员实行挂牌上岗,做好服务活动资料的收集、保存、统计和总结。

  4.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责任单位每个季度最后一月的20~25日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的情况书面报送市科知局农村科。

  5.科技特派员服务每满1年,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牵头对其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6.科技特派员在开展科技服务期间应切实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严格遵守廉洁工作的相关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技人员被聘为科技特派员参加产业扶贫行动的,实行在3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

  2.科技特派员开展进村帮扶满3年,并通过工作业绩考核的,其帮扶工作经历在干部选拔任用时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其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鼓励科技特派员通过创业式扶贫开展产业扶贫行动,可以自主创业、技术入股分红、成果转让、科技服务等多种方式取得收入。

  5.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农村科技创业式扶贫,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

  (二)技术保障。

  1.加强技术指导。市农林科学研究院作为我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牵头负责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的技术支撑指导工作。

  2.加强科技特派员培训。利用农林科研院所、高校涉农院系、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等,通过提供适用技术资料、技能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攀枝花学院、市锐华农业公司等)

  (三)经费保障。

  市科知局在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的工作补贴、交通补贴、培训费及开展项目的原材料费等;鼓励和支持以科技特派员身份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财政局)

  (四)条件保障。

  受援贫困村要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服务,保障其合法利益。(责任单位:受援村及其乡镇党委政府)

  六、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

  出台《攀枝花市科技特派员产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科技特派员选聘、分组和派驻安排等。(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市级相关部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

  科技特派员下派到村,制定服务计划,确定服务项目和内容,具体开展服务。(责任单位: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市县区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10~12月)

  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牵头单位:市科知局,责任单位: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农机局、攀枝花学院等)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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