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和《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7-0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6-0002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4-06
  • 发布日期:2016-04-06
  • 文  号:攀办函〔2016〕48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和《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于2016年3月16日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

  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以深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四项建设”为载体,以减少一般火灾、控制较大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为目标,积极创新消防安全治理、不断加强消防监督基础建设、完善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火灾防控体系,为“十三五”开局奠定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建立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每半年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切实摸清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火灾高风险区域,研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同时,要建立火灾预警发布机制,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媒体,每季度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引导全社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二)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绩效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进《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五个一”工作机制》,编制出台“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民政、教体、卫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10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优树典以及全面推广工作,并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安、住建、食药、商粮、工商、教体、卫计、文广新、民政、旅游、民宗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康养场所、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宗教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违法行为。

  (四)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进一步规范“户籍化”管理和落实“三项备案”制度。火灾高危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探索建立区域内单位消防联防协作机制,组织经验交流、消防安全自查、宣传教育、联合演练等活动,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水平。推动将单位消防安全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

  (五)落实基层组织管理责任。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将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平安社区”争创活动中,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全员业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专门消防管理机构。推动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逐级责任,年内50%的乡镇(街道)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六)全面完成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抓住“十三五”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年内,城市、县城、全国重点镇以及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

  (七)加快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四川省消防规划管理规定》,住建、财政、公安、国土、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城市消防车通道、市政消火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力争三年内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规划标准。年内,新增市政消火栓400具,确保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90%、97%以上。

  (八)推动简易自动消防设施普及。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康养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年内,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2000个。

  (九)规范阳光康养旅游产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市委市政府建设中国阳光康养产业发展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住建、民政、旅游、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兴的阳光康养旅游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研究总结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制订出台《攀枝花市阳光康养旅游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场所的界定、许可和审批,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和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康养场所,确保阳光康养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完善区域联防协作机制。按照《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逐步覆盖城市建成区居民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内,力争7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推动一定区域内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关系,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年内,全市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十一)稳步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年内,东区政府完成攀枝花大道中队营房重建开工建设;西区政府增配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仁和区政府增配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米易县政府报废一台消防车并更新换代;盐边县政府完成红格消防站开工建设,为渔门镇专职消防队增配一台水罐消防车;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备2000件套化工区域无人侦察设备、单兵定位系统等器材装备。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年内,西区政府要完成西区格里坪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及1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召任务;仁和区政府要完成平地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及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召任务;米易县政府要完成白马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及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召任务;盐边县政府要完成红格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及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征召任务。

  三、全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十二)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理。继续推进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推动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文件,100%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图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完全分离;深入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质监、工商、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监管职责,加大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住建、教体、安监、文广新、卫计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住建、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强化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源头管控。

  (十三)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细化消防安全“每日一查”制度,加大消防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效能。推动《四川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贯彻落实,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失控漏管。完善“96119”举报投诉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十四)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防控。重点抓好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加一”、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符合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实际的“5+X”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挂牌督办整治力度,坚决纠正该挂不挂、避重就轻的问题,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按照七种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五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六种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行政处罚的火灾隐患整治要求,提高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四、不断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十五)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公共服务模式。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消防指导、街道组织、中介实施”消防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市级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点),试点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外包,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十六)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提升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各县(区)政府要立足辖区实际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对外进行开放,年内,东区、西区、仁和区及米易县要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教体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年内,50%以上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50%以上的大学(高中)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宣传、公安、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年内,30%以上的社区至少要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

  (十七)深入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8部委颁布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大力宣贯消防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好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持续加大高寒地区、偏远农村消防宣传力度。实施“党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程”,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干部培训内容。宣传部门要发动各类媒体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节点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落实“城市公益广告三分之一用于消防宣传”内容。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托各执勤中队“六熟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入村入社区入楼栋入户”;依托社区、学校文艺团体,开展消防主题街道、消防体验馆试点创建和送演出、送宣传活动。

  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类别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一、市级相关部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一)政府消防安全责任 编制出台本地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严格按照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整体推进消防事业发展。 目督办、综治办、市消防支队
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政府、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绩效考评。 市政府办、目督办、人社局、市消防支队
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推动行业部门落实10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优树典以及全面推广工作,并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本级公安消防机构上报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评估报告,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明确针对性工作措施。 市政府办、目督办、市消防支队
(二)公共消防设施及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装备评估、发展意见,按照《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增配化学灾害事故救援或洗消消防车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个人防护及侦检等特勤装备7000(件)套。完成空气呼吸器充气、维修室、气瓶水压检测站建设任务。新增消防文员5人。 市财政局、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机制,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整好用,2016年新建60个市政消火栓,确保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90%、97%以上。 市水务局、住建局、国资委、市财政局、国土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支队训练基地暨战勤保障大队完成边坡治理,年内整体项目建设达到投用条件。 市财政局、国土局、市消防支队
完成四川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消防子系建设;完成4G无线图像传输系统建设,公安消防中队3G/4G图传设备配备率80%;加强350M、POC等通信网建设,城区无线通信网覆盖率不低于80%。抓好模块化通信装备、北斗定位导航重点项目建设,为各执勤中队配备数字化预案和消防水源管理专用终端。 市财政局、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配齐配强救援器材装备,完善相应训练设施,强化实战化训练保障。 市应急办、市财政局、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一、市级相关部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三)城乡消防工作 城市、县域、全国重点镇以及60%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 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
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年内推动70%的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年内5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综治办、市消防支队
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300个。 市消防支队
(四)消防宣传培训 深入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将消防安全教育、社区消防宣传服务、消防志愿者运营、消防公益宣传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消防支队
50%以上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50%以上的大学(高中)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3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着力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 85%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 市教体局、市消防支队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在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全国消防日等期间及前后,发布宣传视频、提示字幕、以案说法等内容,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市州级主流媒体开设2个消防宣传专栏(电视栏目不少于1个)。当地日报报业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季度利用所属媒体开展1-2次消防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消防支队
(五)火灾防控 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稳定。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依法追究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共同目标任务 (一)政府消防安全责任 编制出台本地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按照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整体推进消防事业发展。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明确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行政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绩效考评。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推动行业部门落实10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优树典以及全面推广工作,并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本级公安消防机构上报的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评估报告,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明确针对性工作措施。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共同目标任务 (二)城乡消防工作 城市、县域、全国重点镇以及60%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工作。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年内推动70%的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当地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年内5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推动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将消防安全教育、社区消防宣传服务、消防志愿者运营、消防公益宣传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0%以上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50%以上的大学(高中)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3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着力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85%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在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全国消防日等期间及前后,发布宣传视频、提示字幕、以案说法等内容,大力宣传消防知识。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装备评估、发展意见,完成《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年度目标任务。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配齐配强救援器材装备,完善相应训练设施,强化实战化训练保障。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稳定。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火灾防控

 

  

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依法追究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完成攀枝花大道中队营房重建动工建设。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 各县(区)政府、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差异

 

  目标

  任务

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及城乡消防工作 完成攀枝花大道中队营房重建动工建设。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新建100个市政消火栓;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600个。新增消防文员2人。 东区政府
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及城乡消防工作 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完成西区格里坪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新建50个市政消火栓;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200个。按照《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增配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新增政府专职队员15人。 西区政府
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及城乡消防工作 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完成仁和区平地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新建50个市政消火栓;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300个。按照《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增配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新增政府专职队员8人。 仁和区政府
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及城乡消防工作 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开放。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完成米易县白马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新建40个市政消火栓;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350个。按照《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报废更新一辆消防车。新增政府专职队员10人。 米易县政府
二、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差异

 

  目标

  任务

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及城乡消防工作 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完成盐边县红格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新建80个市政消火栓;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200个。按照《四川省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为渔门镇专职消防队增配一辆水罐消防车。新增政府专职队员7人。 盐边县政府
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及城乡消防工作 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化工区域无人侦察设备、单兵定位系统等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评估、发展意见,新建20个市政消火栓;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0个。新增消防文员1人。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