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6-17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6-0001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6-03
  • 发布日期:2016-06-03
  • 文  号:攀办发〔2016〕23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和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国家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全力实施“四区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法制环境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取得较大成效。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高。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拥有量持续增长,质量显著提高。在钒钛、钢铁、机械制造、石墨、新能源、新材料以及“互联网+”等重点领域专利、商标、品牌数量大幅增加。到2020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3000件,著名商标品牌30个,地理标志产品20件。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持续提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知识产权运营日益活跃,知识产权融资额明显增加,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显现,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到2020年,全市培育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总数达到20家;专利实施新增产值30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和司法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明显减少,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断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有效推行,高校和科研院所基本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构建全市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5家以上、科技咨询服务机构达到10家以上。县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创造运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1.着力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能力,引导产业创新。围绕钒钛、钢铁、机械制造、石墨、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以及“互联网+”开展大数据分析,实施专利导航,研究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和科技行动计划,引导产业创新,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实施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的专利布局,在关键技术领域储备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专利组合。强化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自主品牌。(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2.构筑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比较优势,驱动创新发展。围绕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国家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行由相关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关联企业参与实施、专门机构承担专业化服务的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增强集聚区产业竞争优势和国际竞争实力。推动产业专利、标准、品牌联盟建设,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形成知识产权比较优势,提升产业竞争态势。(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3.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攀枝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早春蔬菜、特色水果、优质烤烟、畜牧水产、林业生物五大优势产业,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推动农业现代化。扶持新品种培育,加强育种技术攻关,引进培育一批有重大突破性的果蔬新品种和特色动植物优良品种。大力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与“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集群,推进现代农业特色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农林科学院)

  4.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围绕创建中国阳光康养产业发展试验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收入。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咨询、检索、分析、预警等基础性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综合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电子商务、现代会展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培育扶持苴却砚文化企业,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5.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运用。推动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满足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基础信息的需求。加强行业、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大力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服务全市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加工,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利用专利信息进行分析、预警、评估、评议、战略研究。(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二)强化实施转化,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深度融合。

  6.推进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落实职务发明奖酬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加大专利运用与产业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转移。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保险,积极加入四川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处置和运营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支持专利运营机构开展专利托管、收购、组合、转化、交易、产业化和投融资等业务,拓宽专利资本化、产业化渠道。加强技术交易中心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7.推进商标运用及品牌发展。重点支持和推动攀钢、钢城集团等大企业大集团,钒钛、特色机械、石墨等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商标培育及品牌建设指导服务,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进园区工作。大力推进品牌国际化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和指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质押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贫困山区商标品牌创建工作,推进特色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苴却砚文化产业、阳光康养旅游业开展商标品牌注册,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海关、攀枝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8.推进版权的转化应用。建立健全版权、计算机软件质押、作品登记、转让制度,拓展版权的运用领域和方式。推动版权贸易和实物出口,鼓励优秀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促进区域特色产业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开发,增强苴却砚文化创意产业的竞争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金融办、攀枝花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海关)

  9.推进农林新品种的应用推广。建立农林植物品种权分享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种子企业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促进特色农林植物新品种转化为农业生产力。(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10.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人才引进、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等方面政策,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职务发明等激励改革试点。加强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完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攀枝花学院)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护航。

  1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沟通机制,提高科知、工商、质监、文广新、食药、农牧、林业等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水平。加大对重点环节和热点领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力度,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核心技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攀枝花海关、攀枝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突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大调解机制,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技术专家咨询制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区域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打击。(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攀枝花海关)

  13.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充分运用“四川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援助。支持企业建立联合维权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加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和海外维权指导,加大援助力度,支持企业“走出去”。(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攀枝花海关)

  14.推动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依法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侵权违法黑名单制度,将侵权违法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文化和新闻出格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攀枝花海关、市法院)

  15.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推行年度检查和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国资委)

  16.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对通关现场货物、物品进出境查验力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牵头单位:攀枝花海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四)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7.提高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化产业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能力。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维权保护和资产管理,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战略研究和预警分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钒钛高新区开展四川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支持县(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和新闻出格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18.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标准化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工作,引导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国资委、攀枝花学院)

  19.促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融资、咨询、保护等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20.提升政府部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经济、贸易等领域深化改革政策的衔接,健全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探索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针对重大产业规划、重大项目投资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支持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攀枝花学院)

  2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业家、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的多层次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打造一支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持高校将知识产权纳入教学计划,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党校)

  22.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健全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把知识产权宣传作为依法治市宣传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定期发布攀枝花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管理和保护。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和实施转化的激励扶持政策,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金融、教育等政策的有机衔接,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加大投入力度。

  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引导支持财政类资金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落实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和奖励政策,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四)建立监测机制。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测分析,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指导。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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