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11-2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4-0005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4-11-25
  • 发布日期:2014-11-26
  • 文  号:攀办函〔2014〕200号
  • 有 效 性 :3

  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攀枝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攀枝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交易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共建共管、公平交易、合理收益,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等方面良性互动。

  二、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攀枝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工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以及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PPP模式,营造推广PPP工作的氛围,引导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增进对PPP的了解和认识,提高推广实施PPP模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区)政府)

  (二)业务培训

  组织全市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进行PPP业务培训,扎实开展PPP模式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加强PPP项目参与方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实际操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启动试点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领域认真组织项目进行遴选,将符合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上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由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统一初审汇总,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政府同意,建立PPP试点示范项目库。对入库项目要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并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入库项目的选取应重点关注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城市供水、高速公路、文体场馆、学前教育、医疗、养老、农村供水等领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四)总结推广

  在试点基础上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PPP推广工作的建议意见,加强对各级部门推广PPP工作的指导。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各县(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PPP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增加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找准定位,积极作为。

  (二)密切协作,各司其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相互密切配合,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三)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合理选取试点项目,深入分析总结经验,积极稳妥组织推广,切实注重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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