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促进充分就业实现居民增收工作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4-01-0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4-0003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促进充分就业实现居民增收工作规划(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攀枝花市促进充分就业实现居民增收工作规划

  (2013~2020年)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大力提高就业后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合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二、总体目标

  (一)就业增收目标。城乡劳动者普遍得到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就业观念更加开放,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就业环境更加完善,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完善城乡统筹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就业信息化建设实现“五级联动”,城乡实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城乡居民就业后收入基本与GDP增长同步。

  1.劳动力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就业岗位与就业需求大体平衡,绝大部分劳动者可顺利实现就业。促进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妥善解决技术进步与劳动就业、资本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使产业结构调整既有利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目标,又有利于充分吸纳和有效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达到解决就业问题的目的。劳动者素质大幅提高,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80%以上经过中等以上教育或职业资格培训,持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60%以上。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能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范围内。2015年之前,每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5~2020年,每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到2020年,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能动态就业,基本消除结构性失业矛盾。建立起面向城乡劳动者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达100%。

  3.就业渠道通畅,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者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政策环境良好,遍布城乡(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更加完善,全市建立起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低工资形成正常增长机制,劳动报酬、休假等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推进体面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二)社会保险增收目标。进一步完善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将城乡各类符合条件的群体纳入相应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1.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85%、89%、96%;2017年分别达90%、95%、97%。重点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与养老金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各类人员早参保、多缴费,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到2020年,全市城乡劳动者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2.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我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统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我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大病和重病患者个人负担,确保城乡居民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加大政府对参加居民医保特殊人群的补助力度,提高特殊人群重大疾病医疗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对失业的预防、促进就业、保障失业的制度建设;完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自由衔接、经办管理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逐步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办法,扩大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提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到2020年,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民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标。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要求,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总体要求,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

  三、主要措施

  (一)积极推进就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1.全面推进就业优先战略。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是经济发展要统筹就业目标。在总体布局上,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容量和利用人力资源的经济产业和生产服务领域,通过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在要素投入上,在增加各要素投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来促进经济增长;在目标导向上,切实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二是实施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鼓励支持能有效拉动就业的产业发展。支持引导非公有经济发展,发挥其在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方面的作用。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扩大第三产业就业规模;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各种类型企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制度,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三是做大支柱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依托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努力做强钢铁、钒钛等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群;做优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机电一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做大新型现代农业、阳光康养度假旅游为主的特色产业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网络、商业服务、教育医疗、休闲健身、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使之成为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

  2.全面完善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并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的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促进充分就业。一是构建完善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形成制度性安排,增加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建立起政府财政投入的保障机制。完善就业资金投入使用机制,保证就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形成长期性、制度性的就业资金正常投入机制。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二是抓好就业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把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作为政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全市范围组织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整改;加大政策落实和宣传力度,抓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实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全面推进“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按照政策、登记、市场、服务、管理“五统一”原则,统一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统一服务内容和标准,为城乡劳动力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坚持把公益、普惠、均等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把就业援助作为重点任务,改变“重城镇、轻农村”“重本地、轻外地”的差别服务,确保城乡各类就业群体人人享有均等、优质、充分、顺利的城乡无差别就业服务。努力促进农民充分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二、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大力推广攀枝花特色种养殖这一就业平台,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加大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创收能力。加强与外省(市)人力资源部门、技校、职校等联系,建立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结合产业园区发展工作,促进部分劳动力向产业园区有序转移;大力开展外省(市)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岗位拓展计划”,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基层就业项目计划”,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启动“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统计制度,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服务。重点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确保就业困难群体一出现即援助即就业。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建设,为全市实现充分就业奠定基础。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建设小城镇,发展区域经济,为农村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做好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三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落实支持自主创业政策,健全从产业政策、所有制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构建的支持创业政策体系;完善包括开(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法律咨询、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企业孵化等支持创业的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创业指导机构,组织开展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创业公共服务,为城乡创业人员提供全面快捷、及时有效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利用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及创业见习(实训)基地,针对低收入群体建立低收入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

  4.全面推进职业培训工作。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不断提高的要求,重组整合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加快发展步伐,提高发展水平,建设具有攀枝花特色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一是调整职业培训思路。把促进就业从失业服务提前至从帮助中学生规划职业目标开始。在中等教育阶段(初中、普通高中及职业中学),以各种形式开展推广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加强青年学生对未来职业生涯规划的认识;在完成中等教育后,鼓励参加青年见习计划,到行业、企业中进行见习及职业技能训练,推行“职前综合培训”。二是创新职业教育的新形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适应行业工种需求、合理分布的原则,全面开展多形式、多层次、适应市场需求的就业技能培训。实行“智力扶贫工程”,由政府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学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实际情况,组织登记失业人员到经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定向项目培训,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提高就业技能。三是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培训水平。充分发挥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主导作用,每年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安排,逐项实施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培训基地的作用,将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业确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引导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且有就业愿望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进基地见习。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作用,建立职业学校进行文化理论知识培训与企业实践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新模式,大力推行职业学校为企业定向招生培养、企业招工委托职业学校培养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在企业建立职业学校实践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中心的作用,以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为基地,严格选拔确定培训项目村,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5.完善政策、健全体系,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到2015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4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9000人次,创业培训1.65万人次;到2020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2.5万人次,创业培训4万人次,力争让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都接受至少一次较高层次的职业培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水平

  1.整合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将现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强化缴费激励机制,落实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政府共担的筹资机制,提高缴费档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对按高档次缴费人员相应增加政府缴费补贴,逐年提高保障水平。将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对城乡困难人群参保的特殊补助政策范围。提高特殊人群重大疾病医疗待遇水平。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同时逐步提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标准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封顶线。

  2.完善城乡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允许有缴费能力的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点做好进城务工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参保扩面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研究制定补缴和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实施意见,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政策。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跨年度自动续保办法,加大政府对特殊困难居民的参保帮扶力度,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稳定。构建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主体,各项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慈善医疗救助、职工医疗互助、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统一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办法,实现待遇统一。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从单纯经济补偿向工伤预防、经济补偿、职业康复“三位一体”转变;创新工作机制,方便生育保险结算。

  3.建立合理的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政府共担的筹资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距。提高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办法,扩大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比例。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挂钩的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参保人员待遇统一。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重点确保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创新工作机制,方便生育保险结算,适时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

  1.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一是根据我市实际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适时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全市低收入群体收入稳固增长。二是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劳动工资主要情况,结合省人社厅每年度下发的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科学合理地拟定并及时发布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线下线增长率不低于5%。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同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联合会)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采取多种方式,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地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3.规范考核管理。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是加强预防。通过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劳动者维权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维权能力。二是严格执法。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规范劳务派遣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一是积极预防。深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进企业、进园区、进乡镇、进校园活动,从源头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发生。二是依法维权。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指导思想,建立符合仲裁规律、有利于规范运作和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五)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增收

  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服务资源,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在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基本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基本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目标,城乡居民能就近享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以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攀枝花市2013~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充分就业与居民增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对本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机制,把就业和居民增收工作纳入对各级党政班子和部门的目标考核,确保工作主体到位、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投入保障。重点加大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本规划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三)舆论保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更新就业观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