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7-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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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2日
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涉及民生的资金物资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制定扶贫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新农合、城镇医保和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强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教育系统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3.强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推动我市医改“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继续推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器械阳光采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进口药等六大类药品降价以及“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开展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4.强化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5.强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二)切实纠正其他领域不正之风
1.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切实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
2.继续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纠正查处“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纠正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3.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防止出现“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加强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4.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切实纠正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同时,要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巩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成果;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治理一些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全面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健全测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2.强力打造《阳光政务》节目品牌。完善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丰富热线形式;完善话题审查、工作流程、诉求办理、工作保障等制度;强化现场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考核监督,把《阳光政务》打造成党委政府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社会各界关注的时政热线品牌节目。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以日常检查、年终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建立健全监察、纠风和业务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检查整体合力。建立健全纠风考核奖惩机制,把纠风工作落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考核相结合。
(三)坚决查办案件。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尤其要注重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问责,刹风正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四)推动创新发展。坚持依法纠风,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附件:1.2013年度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表
2.2013年纳入纠风工作目标考核的单位名单
附件1
2013年度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表
项目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1 | 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 市扶贫移民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 |
2 | 强化对新农合、城镇医保和社保基金的监管 | 市人社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等 |
3 | 强化对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等 |
4 | 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等相关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管 | 市财政局 | 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粮局等 |
5 | 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 |
6 | 强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等 |
7 | 强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 | 市卫生局 | 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 |
8 | 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 市农牧局 |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计生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 |
9 | 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 市农牧局 | 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 |
10 | 深入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 市人社局 |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
11 | 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 市农牧局 | 市工商局、市商粮局、攀枝花质监局等 |
12 | 强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 |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建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扶贫移民局、市人社局等 |
13 | 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 市卫生局 市食药监局 | 市工商局、市商粮局、攀枝花质监局、市农牧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 |
14 | 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 市人社局 市国资委 |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 |
15 |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 市住建局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
16 | 继续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等 |
17 | 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粮局、市民政局、市投资促进局等 |
18 | 继续巩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成果 | 市财政局 | 市级各部门 |
19 | 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服务等突出问题 | 攀枝花银监分局 | 市发改委 |
20 | 纠正电信行业乱服务等到突出问题 | 市经信委 |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 |
21 |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 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 | 市级各部门 |
22 | 深入治理一些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 | 市发改委 |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 |
附件2
2013年纳入纠风工作目标考核的单位名单
一、各县(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6个)
二、纠风专项治理市级牵头责任单位(16个):市发改委、市扶贫移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攀枝花银监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纠风专项治理市级参加(配合)单位(14个):市审计局、市民宗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计生委、市商粮局、攀枝花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其他市级单位(14个):市政府办公室、市民防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科知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烤烟办、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
五、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行业单位(11个):攀枝花电业局、市邮政局、中国银行攀枝花分行、农业银行攀枝花分行、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市商业银行、电信攀枝花分公司、移动攀枝花分公司、联通攀枝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