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3-07-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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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推动幸福攀枝花建设,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攀枝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攀委发〔2011〕6号,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近期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现就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以下简称民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是落实科教兴攀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市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在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继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之后,又一个在全省率先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州,对促进我市教育公平和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中职免费教育先从少数民族地区做起,对于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改善民区劳动力结构,促进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区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幸福攀枝花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范围、标准和资金分担比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凡属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费教育。

  (二)免费标准:对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就读的民区学生实施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的政策。具体标准是: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200元;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弥补;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按学制三年的标准执行,补助时间1年。

  (三)资金分担比例:

  1.免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中央、省按每生每年1800元标准补助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中央、省按每生每年1800元标准补助学费。市、县(区)需承担公办学校学生每生每年400元、民办学校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2200元的资金。

  2.补助生活费:中央、省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提供每生每年1350元的助学金。市、县(区)需承担每生每年150元的资金。

  3.免住宿、书本等杂费: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免除每生每年1500元的住宿、书本等杂费。资金由市、县(区)承担。

  以上由市、县(区)承担的资金由市、县(区)按照4:6的比例分担。

  三、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定程序

  (一)实施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认定以学期为单位,实行动态调整。

  (二)申请、复核、审批和发放

  1.申请。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将《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和《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申请指南》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对于原在校学生,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发给学生,学生领取后按要求填写。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将填写好的《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交学生家庭所在村(社)和乡(镇)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学生交所在县(区)教育、民宗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开学一周内,学生将《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核。每年9月20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拟享受免费政策的学生名单、《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攀枝花市少数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户口本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处。

  3.审批。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处对享受免费政策学生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委审批。

  4.发放。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审定的免费学生人数和金额,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资金下达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为每位免费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学生的生活补助由学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上。下拨的住宿、书本等杂费由学校统一进行支付。

  四、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民区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要加强对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学校开展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学校落实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各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体系,各学校要把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做好实施免费政策的各项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各级财政要落实投入责任,把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各乡(镇)、各县(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初中阶段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家长切实了解免费政策,动员、吸引更多民区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为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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