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攀枝花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11-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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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办函〔2012〕198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攀枝花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攀府发〔2012〕25号),市政府决定建立攀枝花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决定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审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统筹协调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刘建明 副市长
成 员:杨明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建高 市科知局局长
申 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蔡 泽 市发改委副主任
胡开斌 市经信委副主任
刘自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秋林 市科知局党总支书记
王玖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光杰 市人社局副局长
彭科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 雨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 旋 市商粮局副局长
雷武岷 市卫生局副局长
薛少波 市国资委副主任
黄平银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立孝 市地税局副局长
池 勇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 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桂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总支书记
陶云东 市法制办副主任
陈 勇 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由丁建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和推广日常工作,起草、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事项,制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全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区)试点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科技成果 转化工程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