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07-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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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办函〔2012〕98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2〕14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章忠 副市长
副组长:唐成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远俊 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丁建高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陈志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明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赖小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镇 市综治办副主任
邱 刚 市经信委机关党委书记
银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饶晓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 昕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兆雄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彭科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伍丛银 市农牧局副局长
包小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程桂兰 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范春如 市卫生局副局长
薛少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杜西蜀 市地税局副局长
于本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宗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焦 崎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陶云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羊肇兴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
钟正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黄平银 市国税局副局长
叶丘陵 攀枝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杨 龙 攀枝花海关副关长
李 睿 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 云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蔡 泽 市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商务和粮食局张芝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