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2-07-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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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办函〔2012〕88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攀枝花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工作要求和任务。
(二)了解、掌握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工作措施。
(四)组织临时联合执法队伍,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
二、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适时向市政府汇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按照市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整体合力。
三、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杨自力 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凌永航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 卫 市民政局局长
邓 锐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唐志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勇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县级纪检员
张国锷 市综治办副主任
罗启武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自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昕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 超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谭 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松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胡昱冰 市交通局副局长
雷武岷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关云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任 文 团市委副书记
李文义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宋 丽 攀枝花火车站副站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钱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