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093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3-15
- 发布日期:2023-03-21
- 文 号:攀办函〔2023〕16 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
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建立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攀林〔2023〕15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林业局牵头的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 制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
联席会议制度
为适应野生动植物保护新形势,全面加强攀枝花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有力打击乱捕滥猎滥采和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全社会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我市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问题和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攀枝花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14个部门(单位)组成,市林业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指派人员主持,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市林业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交流、相互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攀枝花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段建华 市林业局局长
副召集人: 王 宏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友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光红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刚 市法院副院长
谢永崇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嘉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徐 刚 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市攀西战略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 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赵光亮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纵华勇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岳 霞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姚学军 攀枝花海关副关长
毛健鸿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